審計報告仍觸目驚心 李金華打雷,誰來降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28 09:06:24  


6月27日,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作關於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新華社圖)
  6月27日,李金華作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報告。審計發現的問題依然觸目驚心:環保總局、煙草局、民航總局3個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 8489.2萬元﹔發改委、文化部等25個部門所屬的92個單位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等27.54億元﹔民航總局、信息產業部等4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存在未經批准和超標准、超概算建設辦公樓、培訓中心等問題,涉及金額17.39億元。(6月27日新華社)

  遙想2003年審計署開始逐漸披露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結果時,來勢迅猛的“審計風暴”何等振奮人心,及至今日,曾經雷霆萬鈞的“審計風暴”似乎漸呈頹勢。審計依然繼續,風暴卻已不再。去年審計報告的“不點名”使很多人失望不已。面對如期而至的審計報告,民眾今年的反應卻出奇的平靜,除了繼續憤慨於“屢審屢犯”之外,多數人都提到了同樣一個問題——這次恐怕還是“光打雷不下雨”。

  “屢審屢犯”是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眾所周知,我國審計實行的是行政模式,審計機關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雙重領導,其本身行政執法權有限,主要職責在於發現問題,也就是“打雷”,而解決和處理問題之類的“下雨”,則需要訴諸於司法監督或是相關的行政監督、權力機關的監督。顯而易見,自身定位決定了李金華隻能“打雷”而無法“下雨”。

  顯然,與審計署的雷厲風行相比,有關司法機關與監督部門的步伐明顯滯后,因此才會使超前的“雷聲”顯得格外突兀。此次審計報告中有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 ——李金華詳細披露了2005年度審計發現的106起重大違法犯罪案件處理結果。審計署的職責在於公開信息,而不是懲治犯罪,為什麼審計署兩年前審計出的問題,最終還要由自己來披露結果?審計已然是一項十分浩大的工程,倘若每次都要審計署自己來全程追蹤報道問題處理結果的話,真不知道既要“打雷”還要“下雨”的審計署究竟能有多少精力?

  “審計年年有,問題年年出”,每年審計出的問題驚人地相似,而某些部門更是“屢審屢犯”年年上榜,其主要負責人難道毫無責任嗎?令人遺憾的是,除了追究經濟、行政上的漏洞和缺陷之外,好像還沒有聽過哪個被審出問題的責任人引咎辭職,或是被追究法律責任。問責的缺失不僅縱容了類似問題的出現,而且給審計署自身的工作帶來壓力。

  公眾之所以關注“審計風暴”,不僅是希望看到有哪些部門存在問題,更渴望看到其負責人因此而承擔一種什麼樣的責任,以及怎樣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從這種意義上說,“下雨”其實比“打雷”更重要。李金華再次如期“打雷”,誰來為之適時“降雨”?(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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