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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照片證實非淫褻 警方錯告鍾亦天或獲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2-15 08:45:44  


 
  涂謹申說,淫審處的評級明顯反映警方選擇了錯誤的控罪檢控,他昨日已經與律政司長黃仁龍 聯 絡,要求律政司重新考慮控罪,黃仁龍表示會盡快作出決定。涂謹申批評,既然淫審處已經作出評級,反映發布淫褻物品的罪名已不可能成立,促請律政司盡快撤銷 控罪,“若認為他涉及其他罪案,就盡快檢控,或改控發放不雅物品,否則再多拘留他一小時,就是多一小時冤獄”,涂說,期望律政司能夠在今早向法庭交代。

  “留他一小時 多一小時冤獄”

  資深大律師兼公民黨 立 法會議員湯家驊亦批評,警方今次明顯是“告錯”,促請律政司立即向法庭交代。他解釋,若淫審處裁定鍾涉嫌發布的照片只屬不雅而非淫褻,警方根本沒可能以 “發布淫褻物品”罪名繼續向鍾提控,由於刑事案舉證的標準極高,控方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才可將被告入罪,故上述控罪已經不能成立。湯又指鍾已被還押兩個多 星期,希望鍾的代表律師盡快向裁判官解釋其罪行嚴重程度不高,同時為他申請保釋。

  鍾亦天1月30日晚被捕,案件2月1日提堂,當時控方反對 鍾的保釋申請,並要求法庭還押鍾8個星期。主任裁判官郭偉健當時接納控方要求,並指發布淫褻物品的控罪嚴重,無論涉案事主是社會名流還是升斗市民,罪責都 一樣,而在網上發布,對事主傷害更大,一經定罪,監禁絕對無可避免,遂將鍾還押監房8個星期,3月28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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