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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改組組成人員(大公網圖片) |
中評社香港3月28日電/從2013年12月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到2014年2月設置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再到2014年3月設立中央軍委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領導小組,新一屆中共中央密集成立各類領導小組,且均由總書記掛帥組長。中央為何如此青睞領導小組?
據新華網報道,3月24日,文化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對外公布:中宣部部長長劉奇葆任組長,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任副組長。該小組作為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所屬6個專項小組之一,自然引來了外界關注與分析。而至今未公布人員配置的領導小組,一直是各方猜測的焦點。在許多人眼裡,領導小組是薄紗遮面,難辨真容的。那麼,領導小組為何如此神秘?
在地方,領導小組幾乎無處不在,凡大事,必有“小組”。領導小組到底是何“法寶”,它在中國國家治理中扮演怎樣的角色?
前世今生
1935年3月,長征途中的紅軍二渡赤水後,就下一步作戰計劃產生了分歧。中央經開會表決,決定進攻打鼓新場,毛澤東反對無果,憤然離會。深夜,毛澤東提一盞馬燈,前去一一說服周恩來、朱德,直至取消攻打計劃,這才使中央紅軍幸免於覆滅。之後,為了保證對紅軍的正確指揮,毛澤東提議成立了“三人軍事小組”。這是中共歷史上一個廣為人知的小組。該小組雖與日後的領導小組在運行方式上不同,但奠定了遇大事、用小組的思路。
“小組思路”得以充分運用的是1941年開始的延安整風運動。其間中共成立了不少臨時機構,例如存在僅一年半的中共中央調查研究局。這些臨時機構可視為領導小組的前身。
新中國成立後,中共對領導小組的運用可謂是駕輕就熟。1954年7月成立了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1956年1月成立了中央政法小組,1958年3月成立了中央外事小組等。
但名不正則言不順,領導小組亟需一個明文規定。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成立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小組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這些小組是黨中央的,直屬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向它們直接做報告。大政方針在政治局,具體部署在書記處”。
在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學者周望看來,《通知》正式而全面地提出在中央層面設立“小組”,並明確了“小組”的大致定位,因此應該作為領導小組進入中國政治過程的標誌。
“文革”期間,領導小組的運作基本中斷,唯一活躍的是中央文革領導小組。
1978年改革開放之後,中央各領導小組相繼恢復,如1979年12月恢復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還建立了新的小組,如1988年1月成立了中央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
上世紀90年代後,中央對領導小組的認識已經比較成熟,領導小組也得到了進一步的規範與發展。1993年和2008年,國務院兩次統一“領導小組”等特殊機構的名稱,從2008年開始固定使用“議事協調機構”(“議事協調機構”除了領導小組之外,還包括委員會、指揮部、聯席會議等)這一稱謂,並對這些機構進一步規範。
在中央層面,經過幾十年的完善,領導小組的合法性逐步增強。從之前僅依靠機關內部“通知”,到依據規範性文件(如“三定”規定),再到以行政法規和國家法律為據。但在地方層面,領導小組的設立還較隨意。
國務院原副總理曾培炎這樣評價領導小組:“通過成立跨部門領導小組來組織實施重大戰略任務,是我們黨和政府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一種有效的工作方法。”
小組治大國,大事建小組。領導小組能夠與中國政治相攜而行,默契配合,是由中國的政治模式決定的。中國的政治結構是部門分割管理的,部門間分工較細,每個部門的權力和資源有限,如遇涉及面廣的事務,必須多部門統籌協調,而此時就需要領導小組出面了。
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賴靜萍向記者分析說,領導小組具有獨特的組織和權力結構,有力地增強了政治決策的執行力度和效果。由此產生的路徑依賴效應,使領導小組的生命力得到延續,並逐漸固化為一種模式。
當然,對領導小組的依賴,也催生了濫設領導小組的現象。此外,由於領導小組一般有一定的存續期,過期的領導小組若不及時裁撤,也會導致繁冗,影響行政效率。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分別於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和2013年進行了7次規模較大的政府機構改革。每次改革,國務院都會對領導小組的數量進行調整。
領導小組的臃腫現象更多地是存在於地方層面。記者對北京、山西、廣東等省市的黨政機關採訪發現,黨政“一把手”兼職各類領導小組的數量從幾個到十幾個不等。有領導幹部表示,“基本上有稍微重要的事情,我們就會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確提高了效率,但是隨著小組而來的是過多的會議,占用了領導幹部大量時間。什麼樣的事情可以成立領導小組,還是應該規範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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