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據大公報報導,47人涉嫌策劃及組織參加所謂“35+初選”,被控幹犯香港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日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15天審訊。庭上播放“初選”前夕記者會片段,黃之鋒以中英文呼籲市民投票。
區諾軒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他在庭上多次提及“抗爭派”,法官遂要區在16被告中,逐一指出誰是“抗爭派”,區最後點出三人,分別為:鄒家成、何桂藍及餘慧明。
案件計劃昨日早上播放涉案片段,被告柯耀林遲到逾半小時,解釋稱誤會了法官指示,以為播放片段期間可以避席。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日繼續播放2020年7月9日“初選”前夕記者會片段,已認罪的被告黃之鋒,當日在該記者會上以中英文發言,指“初選”為國安法立法後公民首次表態機會,呼籲市民投票,讓國際社會知道“香港人未投降”。同樣已認罪的被告戴耀廷,在當日再指“初選”為“公民投票”而非“公投”,重申否決所有議案運用的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他又解釋,政府必須得到立法會批准,才可以動用公共財政。
閱記者會發言謄本代替播片
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之後採納周天行建議退庭,留下區諾軒在書記陪同下,在席閱讀2020年6月至7月的五次記者會發言謄本,代替播放片段,以確認內容屬實。
午後,區諾軒作供時說,曾於“初選”投票日出席一個競選活動,涉及一名“抗爭派”參選人。被問到什麼是“抗爭派”時,區指從“初選”後7月15日“抗爭派”舉行的記者會來歸類較佳,記者會中的參加者均自認“抗爭派”,相比民主派派系而言,“佢哋企喺一個較進步嘅位置”。法官李運騰追問是否指激進或極端,區答“佢哋都好多元嘅”。
庭上解釋何謂“抗爭派”
區主動提議以庭上被告為例“嘗試向法官閣下說明”,“抗爭派”中“鄒家成係本土派,係其中一種諗法;何桂藍係較為有左翼思想嘅人,經濟上面追求社會公平。”法官陳慶偉其後逐一讀出不認罪被告的名字,請區分辨是否“抗爭派”。區指,鄒家成、餘慧明、何桂藍為“抗爭派”。當問及其他被告,區均稱“唔係。”當問及林卓廷時,林露出笑眼,更一度掩面。
周天行其後交代幾近完成主問,稍作整理後將於下周一(27日)說明在“同謀者原則”下,將引用哪些他人言行指控各被告。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林卓廷及黃碧雲要求控方交代各被告加入串謀的時間,法官陳慶偉代為拒絕,指串謀者可以隨時加入退出,又指目前僅完成第一名證人的主問,不會要求控方依此作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