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權的人,在高調貪污之餘,往往還會有其他各種濫權的行為,他們對於權力的大小非常敏感,什麼事情都被他們當成是權力鬥爭。到後來,別人賄款是多是少,都會變成判斷自己權力大小的指標,以至於貪污情節愈來愈嚴重,賄賂的人壓力愈來愈大。偏偏貪權的人不會記得他們之前進貢了多少賄款,只會記得他們某次疑似送少了就代表是瞧不起自己。長此以往,捐輸者遲早感到不堪其擾,不堪負荷。
這種貪污出於貪權動機的例子,以民進黨居多。包括陳水扁與吳淑珍的貪污案,吳淑珍無止盡的要求與炫耀,看起來本該是貪污的大忌諱,卻對他們伉儷理所當然。而國民黨的貪污就屬於貪財的成分居多,無論是林益世或陳哲男便都是出自國民黨。當然也有反例,比如國民黨的劉泰英也喜歡炫耀,而同樣收過錢的民進黨的郭瑤琪則向來很低調。
國民黨的貪污者所反映出來的,是對未來沒有憧憬,對“國家”沒有信心,這些人的忠黨愛國的言行都是做為掩護用的,這與國民黨的歷史就一直是失敗的歷史息息相關,所以國民黨的領導階層率皆沒有理想,他們見風轉舵慣了,篤信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道理,為了避人耳目,靠著不定期地表現出苦行僧的模樣,一副關心民間疾苦的姿態。
民進黨的貪污文化反映的是另一種政治文化,他們對身分地位高度敏感,自始悲情,妄尊自大,孕育了求出頭不可得的卑微意識。民進黨的領導階層靠著旁門左道或暴發戶的運氣崛起,深恐別人瞧不起自己,因此喜歡吹牛膨風,霸淩圍毆,小動作不斷,阿Q自娛,來隱藏自己空洞的內在,反而財物愈多時,他們還愈感到不足。表面上,他們比國民黨更愛錢,貪污更不節制,但毋寧說他們是為了貪污而貪污,貪污的過程給他們帶來的心理治療,遠比擁有財物更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