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和平協定”條件說的形成
兩岸應該簽署和平協定與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原本是馬英九在競選前的政見。2006年馬英九在其歐洲之旅時即表示,如果2008年國民黨執政,將與大陸協商兩岸和平協定的架構,進而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在其擔任大位後的民意調查也顯示,民眾對於和平協定的急迫性遠遠大於ECFA。
馬英九在得到大位以後,由於想要擔任“全民總統”,他的戰略構想有了改變。馬英九的整個戰略佈局,在對外方面,如果《台灣關係法》與“兩岸和平協定”同為林中二鳥,最好能同取其二,如果只能取其一,以《台灣關係法》為優先,即“和平協定”絕對不可以犧牲《台灣關係法》為代價;在對內方面,“政權延續”與“和平協定”同為珍貴的魚與熊掌,可是如果“和平協定”簽署不能確保其選舉獲勝,馬英九寧願保守地以選舉需要做為優先。簡單地說,馬英九的戰略優先性依次為“選舉獲勝、安全依賴、和平協定”,從對象來說是“國內、美國、兩岸”。
目前台灣安全必須仰賴於美國,因此要想依靠《台灣關係法》,就必須顧及到美國的立場,包括對美國持續的軍購與不可以讓美國的利益在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中受損。為了想達到“選票的極大化”,在馬英九的戰略思維中,認為僅加強兩岸經貿交流,避免政治性的互動,最能為他爭取選舉的獲勝。
基於上面的戰略構想,馬英九對於兩岸和平協定與軍事互信機制的看法,與選前在立場上有一八○度的轉變。首先,他將海基會的江丙坤董事長與“陸委會”的賴幸媛主委做為兩岸關係方向上的兩位標兵,一個經濟、一個政治;一個進,一個守。江丙坤的象徵意義是台北希望積極推動兩岸經貿交流,賴幸媛所代表的意義則是李登輝所留下來路線的柔性繼承。兩位標兵站在那裡其實就是告訴北京,“只要經濟、不談政治”,但是馬英九團隊的說法,以及外界的解讀,都認為馬英九的兩岸政策佈局是“先經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