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此,均足以解釋為什麼由一個“提名委員會”行使篩選職責之必要性。懂得此點,將可洞悉為何有居心叵測的人要反對提名委員會之設置與其所擔負的重任。儘管他們口頭上言必稱民主,而其司馬昭之心,不言而喻。說穿了,反對派所要的並非是普選。要不然,為什麼在人大常委會決定了要實施普選後,他們反為要反對?所幸的是,大多數香港選民的政治智慧,遠比這些反對派估計的為高。反對派要奪權的竊竊私心(即要自我提名就可參選;並藉此以推動民主之名而行奪權之實),也已被大多數香港選民看穿。所以,今天在香港支持佔中的人越來約少。連原來發動佔中運動的領導人也已公開承認他們已遭遇到人們唾棄的事實。
歇後語
如果普選的改革方案真的被香港立法會否決了,後果將是什麼? 其後果將是沒有選擇地只好回到上一次(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的模式。即由一個“選舉委員會”代替香港選民做出下一任行政長官是誰的決定。這樣的方式,絕非香港的選民大眾所冀望的。可是,在反對派因一己之私而玩弄政治鬥爭的情況下,這將是不可避免的下場。
(本文作者熊玠系紐約大學政治學系終身教授,這是在紐約華人華僑譴責佔中破壞香港普選座談會上的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