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能要求港人“愛國愛黨”。
中央從來沒有要求特首要“愛國愛黨”,也沒有要求提名委員會委員“愛國愛黨”,更沒有要求香港市民“愛國愛黨”,這純粹是反對派憑空捏造的說法。只是謊話“一犬吠形,百犬吠聲”的說了一萬次,竟然有些人開始相信了。
3,中央不能提特首必須要“愛國愛港”這政治要求,提了就是“干預”。
特首是一個重要的政治職位,當然對此有政治要求,這是最合理不過的事情。特首必須要愛國愛港,這是中央於任命時主要考慮之一。一個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中央是堅決不會任命的。中央這一堅決的態度,她有責任明確的面向港人公佈,斷絕一切無謂的幻想,這不是干預,是責任,也是中央的權力所在。提名委員會委員也因而清楚了解中央的立場,絕大部份對普選持嚴肅態度的委員,是不會提名一些中央肯定不可能任命的人為候選人來搞局的。
4,“愛國愛港”不是法律語言,沒有客觀標準。
對,但定如喬曉陽所說,每個香港市民心中都有一把枰,他對愛國愛港都有自己的標準。選舉民主就是相信人民有辨別是非,作出正確選擇的能力。尤其是經過中央表態提醒之後,我們相信提名委員會委員一定會把他們各自心目中愛國愛港的標準作為提名時要考慮的因素之一,投下神聖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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