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被喬曉陽點名的何俊仁和餘若薇能否參選?
根據普遍認同的普選定義,公民的被選舉權應該普及而平等,只能受到合理的限制,例如年齡、出生地等。根據《基本法》第2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4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二十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只要通過將來制訂的程序,任何符合規定的市民,包括何俊仁和餘若薇等,都可以參選。但是提名委員會通過《基本法》第45條規定的“民主程序”(這程序的具體內容還有待諮詢和制訂)之後提名的候選人是誰,我們不知道,更不可能擔保他們一定能出線。事實上,我們不可能,也不應該在制度上規定誰一定要出線或者一定不能出線。反對派要求一定有他們的候選人,整個思維都是反民主的。我看透了他們反民主的本質,所以已經許多年不用什麼“民主派”、“泛民主派”來形容他們了。他們是偽裝了要奪權的反對派。
所以,“愛國愛港”是一面照妖鏡,一下子便把反對派的真面目,和真正的意圖暴露出來了。為了達到他們個人野心,和配合背後的外部勢力,反對派們不惜祭出“核武器”,大搞破壞,以此來騎劫市民,要脅中央和特區政府,用心何其毒也!但是在“愛國愛港”這照妖鏡面前,便再也無所遁形。我看不用太久,他們將自絕於香港廣大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