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我倒是跟今天的反對派,特別是公民黨相通的,就是選舉一定要有競爭。不然的話,這只能算是投信任票。在許多無關重要的所謂“選舉”中,其實誰選上都沒所謂,投信任票已經足夠有餘,而且省時,免浪費資源,還要傷和氣。等額選舉不但無傷大雅,鼓掌通過也可以。但是在行政主導的體制中,特首是一個萬二分重要的職位,特首選舉是需要認真對待的選舉,則一定要有競爭。記得2007年曾蔭權選舉連任,反對派還有舉棋不定是否參選。我當時撰文提出選舉一定要有競爭這觀點,後來果然由梁家傑報名參選,明知是陪跑,也要落場競爭。問題是,是不是一定要由建制派與反對派對決才算是有競爭呢?答案是未必。蘋果不一定要與橙比較,才算是有選擇,因為或許你根本不適宜吃橙。這樣的話,蘋果也可以有很多不同品種可供選擇的:華盛頓蘋果、青蘋果、山東蘋果、富士蘋果…如果你堅持非要吃橙不可,你大可以到別的地方吃,不然的話,你大概要革我的命,踏過我的屍體去吃了。
奇怪的是,我們“民主派”也好,“泛民主派”也好,今天誓言要取消功能組別選舉,但他們當年卻大力支持彭定康“三違反”增加功能組別的政改,而且至今都努力參加功能組別的選舉。反對派的偽善,是赤裸裸的,有些年青人之所以被矇蔽,多半是他們不知道這一段歷史。當年我跟一些頭腦清醒的朋友,就是因為反對彭定康“三違反”,擴大功能組別選舉的政改的假民主而與“匯點”割蓆的。不要以為我們這正確的行動會受到中央任何青睞:“預委會”、“籌委會”等都沒有我們這幾個散兵游勇的份,有些朋友連回歸慶典都沒有收到邀請。堅持原則往往是要付出代價的,習近平說得好:從事公共事務的人,要“耐得寂寞”;甚至要有心理準備,把寂寞帶到墳墓。隨波逐流,跟紅頂白,縱使你得到整個世界,但失去了自己的話,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說過往事,回到現實。現代西方選舉民主行了二百多年,已經疲態畢露,固非“五四”當年的驚艷,也不是三十多年前我輩所見的美少婦。既然早就已經指腹成婚,堂終究還是要拜的。但是普選非小事,千萬別輕率。我們首先要清楚知道普選除了落實《基本法》的莊嚴規定之外,我們要理性地考慮清楚,我們要普選解決什麼問題,和將有何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