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好事從來都會多磨,內外反對勢力早已下了死心,堅決不會讓我們順利落實普選的。現在看來,“占中”肯定還要搞下去,而且會越搞越激,最近反對派更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與台獨互為犄角,竟然胡鬧到揮著港英旗幟闖進駐港部隊的總部。這些搞事份子被補保釋之後,還公開叫囂“此仇要千倍奉還”。事實上,以香港今天的亂局,如果反對派的“人權律師”通過法律援助等資助這些狂徒,零成本層層上訴,法官大老爺又以政治表達權為由,輕判入獄一兩周,或者作社會服務50小時,甚至判他們無罪,到時人大縱然釋法,也因沒有回溯力而不能扭轉錯判。
因此,建制中對這事件竟然浮現了不少東郭先生,主張息事寧人。香港大概是做了殖民地大久了,許多人已經忘了有中央這回事;也因長期處於太平盛世之中,對國家安全缺乏危機意識。要知道,部隊的威信,軍營的尊嚴,全世界任何國家都不容侵犯的。起碼在英語國家,闖軍營是格殺勿論的。政治表達是一回事,闖軍營則絕對是過了界。這裡我們呼籲香港的法官要尊重這一“普世價值”,別傷害了我們的民族感情和國家安全利益。不然的話,香港的司法系統也不會受市民尊重,我們最珍惜的香港的法治也將失色。司法系統偏幫某一政治理念永遠都是得不償失的。
為什麼我們要突出這一點呢?因為怪事年年有,2014年只會特別多,好戲還會陸續有來。暴民政治這一套看來難以得逞了,反對派便來法律這一套。剛打贏了新移民有權申請綜援這司法覆核官司,弄到滿城風雨的陳文敏,除了是資深大律師之外,同時還是港大法學院15年院長、公民黨創黨成員,還跟陳方安生一起搞“香港2020”,是反對派的領導人物之一,澳門早於2009年便把他列入黑名單,不准他入境。
陳文敏最近表示,《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說明港人有被選舉權,若政改方案的提名程序有不合理限制,預計港府有可能面對司法覆核,甚至被法院推翻。他指出,若選舉最終出現大量白票,司法覆核亦極有可能出現,認為港府及中央要進行風險評估。他認為根據《基本法》第2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並據此推論永久性居民人人都有提名權。他同時表示,有建制派認為,《基本法》第45條有關“民主程序”規定,代表提委會以“少數服從多數”提名,即參選人獲過半委員支持才能“入閘”,這規定不合理。他指出,“民主程序”只表示大家同意,不能脫離現實解讀,“全世界都沒有人提名要拿到50%。”無獨有偶,類似的法律觀點,較早幾天也曾經出自“占中”搞手,同時也是港大法律學院的戴耀廷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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