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評論員 陳鴻斌)1971年10月25日,第26屆聯合國大會以壓倒多數通過第2758號決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承認其政府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同日中國政府發表聲明稱:這一決議反映了世界各國人民要求同中國人民友好的大勢,中國將派出代表團參加聯合國的工作。中國將同一切愛好和平和正義的國家和人民站在一起,為維護各國的民族獨立和國家主權,為維護國際和平,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共同奮鬥。
彈指一揮間,這一歷史性的時刻已經過去了半個世紀。25日,北京隆重紀念這一歷史性的重要時刻,習近平主席發表重要講話。
1942年1月1日,正在對德、意、日法西斯作戰的中、美、英、蘇等26國代表在華盛頓發表了《聯合國宣言》,決定在戰勝德、意、日法西斯後,為防範法西斯勢力東山再起,將為此成立一個新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以取代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當時的國際組織——國聯(國際聯盟的簡稱,成立於1920年,巔峰時期曾擁有58個成員,在聯合國成立後於1946年解散)。1945年4月25日,來自50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舊金山為此專門召開了會議。6月26日,50個國家的代表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同年10月24日,中、法、蘇、英、美和其他多數簽字國遞交了批准書後,這一憲章開始生效,聯合國 (United Nations) 正式成立。
中國在1945年派代表團出席了舊金山會議,中國共產黨的代表董必武受委托參加了代表團,並代表中國在《聯合國憲章》上簽了字,因此中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成員國之一。
1949年10月1日,在國共內戰中獲勝的中國共產黨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退守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互相抗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此後便以各種方式試圖取得1949年底由於戰敗而退守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所擁有的聯合國“中國”席位,並矢志不渝地為此付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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