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強落馬 重慶打黑進入深水區
1、清除“黑老大”查處“保護傘” 文強落網大快人心
重慶人形容重慶“打黑”一年:就像一盆地道的重慶火鍋,麻辣,夠味;王立軍與薄熙來,就是這盆麻辣火鍋的底料。如今,重慶人仍在享受著這盆辣味十足的火鍋,而隨著重慶市司法局局長(原公安局第一副局長)文強被“雙規”以及一批涉嫌護黑的警察被控制,這盆麻辣火鍋已漸入翻滾態勢。(上海《新民周刊》)
8月7日,盤踞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16年之久的“文大爺”——文強被“雙規”可以說是是整個“掃黑除惡”運動的高潮。從這時候起,重慶人相信,“是動真格的了。”8月8日,有人在網絡論壇裡留言稱,一些地方的老百姓甚至燃放鞭炮慶祝“重慶第一黑幫頭目文強落馬”。“早就料到他(文強)會被繩之於法,但沒有想到這麼快就被揪出來了!”重慶市的多名出租車司機說,文強的落馬,掀開了警界與黑惡勢力勾結謀取非法利益的蓋子。(海南《新世紀周刊》)
《成都商報》日前報道,“據接近文強案專案組的人士稱,文強共有8處房產,其中一棟別墅占地20多畝,價值3千萬左右。加上從其住所搜出來的現金,文強擁有近億資產。《南方都市報》也於近日報道,重慶打黑除惡成果展,仿佛一場奢侈品展示會,其中一堆鈔票特別扎眼:捆得整整齊齊,堆成八層小山,接近兩千萬元。這些鈔票,原本屬於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是從一個深水魚塘裡挖出來的,每一捆都用油紙包好,裹得嚴嚴實實,滴水不進。這種非正常的財富積累,來自於他甘當黑社會組織保護傘,為其“黑道生意”保駕護航所獲得的巨大回報。(廣東《錢江晚報》)
其實,對於重慶打黑,公眾更感興趣的不是"黑老大"被掃除,而是文強之類的“黑大傘”被掀翻。一邊是多名億萬富翁,另一邊是政府高級官員,黑惡勢力範圍與涉黑背景已遠遠超出了多數人的想象。如今一些地方的黑惡勢力,已不完全再是香港警匪片中喊打喊殺的街頭黑幫,“保護傘”也不完全是普通警察與基層官員,而是逐漸坐大起來,背景深厚,關係網錯綜複雜。(山東《齊魯晚報》)
2、“黑老大”坐擁公權“保護傘” 黑金政治不可小覷
在法治社會裡,黑惡勢力如何能從“江湖混混”發展到稱霸一方?從重慶“打黑”的成果看,長期橫行有恃無恐的“黑老大”背後,站著公權部門“保護傘”。他們利用手中職權,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犯罪。一些“保護傘”還樂於成為“黑老大”雇主,把黑惡勢力作為行政的非常手段。比如在房屋拆遷、經濟糾紛、行業競爭等領域,衝鋒陷陣,打打殺殺的“黑老大”背後往往有公權部門的影子。(湖北荊楚網)
公權與黑社會結合,形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黑老大”或直接繳納“保護費”,換取免於打擊的好處;或讓“保護傘”在其長期盤踞的行業、企業入股分紅,甚至直接成為幕後老板。各種不當得利就此通過“黑老大”們的巧取豪奪,源源不斷地輸送到“保護傘”手中。重慶南岸區公安分局原巡警支隊長曾道建等人,向轄區內電玩城收“保護費”,故意放任其長期經營賭博機,最終釀成導致5人死亡的鬥毆事件,就是一個典型。
這條罪惡的利益輸送鏈條之所以暢通,根子就在於“保護傘”權力過大,自由裁量權過重,而受到的監督不夠。由於政法部門處於打黑除惡的最前線,從某種意義上說決定黑惡勢力生死存亡,政法幹警尤其是公安機關負責人是“黑老大”千方百計拉攏腐蝕的重點。一些幹部急功近利的政績衝動作祟,對於短期內難以通過正當途徑化解的問題,依賴黑惡勢力“高效”解決,也為“黑老大”提供生存土壤。(黑龍江新聞網)
與縱橫江湖的“黑老大”相比,居廟堂之上的執公權力者充當“保護傘”則為禍更烈,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公信力,沉重打擊公眾對法治的信心,為公眾深惡痛絕。重慶市政法委負責人近日表示,“打黑除惡”要深挖“保護傘”,無論涉及誰也決不姑息。(北京新華網)
3、文強“帶病”晉升廳級幹部 權力監督機制之弊
文強和當地黑社會組織之間或明或暗的關係,其實早就有跡可察。據重慶市一位政府官員說,早在上世紀90年代,重慶一王姓黑社會大佬在解放碑為女兒辦生日宴,文強參加了這次宴會,並為很多人所知。2000年10月25日,重慶查禁賭場的警察死於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護賭的槍口下,雖原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總隊長李虹等被判刑,文強被指為幕後的“最大保護傘”。從那以後,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他的反映就沒間斷過。但文強不降反升為正廳級幹部,直到最近的打黑行動中才被拉下馬來。我們不禁要問,這9年的期間,權力部門是怎樣答覆人大、政協的監督的?考察、任用幹部的部門在做些什麼?難道是為了將文強養得更肥一點再出手?(山東大眾網)
按照官場潛規則的說法,一個官員能提起來,後面是要“有人”的;提他的人,不希望他“出事”,也就不會去動他。別人知道“有事”,但礙於“有人”,也不便出手,也許,就是這個空間,給了文強能夠“帶病”晉升、任職、縱橫江湖的一片天地?
一個頗具江湖氣質、與黑社會沆瀣一氣的公安局副局長的產生和落馬,與其說與巴蜀特有的“袍哥”文化土壤息息相關,更不如說是權力監督機制和信仰的缺失造成的。(廣東《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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