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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箭在弦上 樓市調控救命稻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14 23:36:53  


 
二、房產稅阻礙多 出台容易落地難

1、陷入激烈博弈 房產課稅恐難一帆風順

  多數業內人士認為,稅收政策才是此輪房地產調控的“底牌”。然而,這張“底牌”布滿懸念。自2003年中央明確物業稅作為房地產稅制改革方向以來,圍繞該稅種出台的各種博弈就未曾停止。就眼下看,房產稅的改革之所以遲遲難以露面,有業內人士一語中的,房產稅改革並非是一帆風順,仍然有崇山峻嶺的阻隔。要想順利地翻過這些坎,似乎並不那麼容易。(山西《經濟日報》)

  專家意見激烈交鋒的背後,是真實的利益博弈。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北京科技大學博士生導師周天勇兩年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物業稅出台最大的阻力來自“既得利益集團”。他不無尖銳地說:如果制定徵稅政策的人本身就有多套房產,他會不會向自己徵稅?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也認為,如果能夠化解來自既得利益集團的博弈力量,物業稅的推行將步入坦途。

  更深層次的博弈則是體制問題。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採訪的一些稅務專家指出,上海提議徵收房產稅的背後,實際上隱匿著中央和地方對稅收控制權的博弈。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中國稅務學會副會長安體富分析說,如果國務院同意地方城市的徵稅動議,將無疑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的一次“破天荒”行為,因為“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允許地方自行決定開征新稅種的先例”。所以中央在此問題上會慎之又慎。

  而地方城市接納物業稅或房產稅的動力,主要取決於是否能給地方財政稅收帶來實惠。深圳地稅部門官員就曾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物業稅到底是地方稅種還是收歸中央,目前中央層面還沒有清晰表態,這直接影響到他們進行物業稅空轉試點的積極性。(北京《財經國家周刊》)


2、牽一發動全身 房產稅問世容易實施難

  河北經貿大學會計學院教授郭宏表示,其實在國內,房產稅並非一個新的稅種,房產稅在1986年就已出台,不過徵稅只面向企業和商業用地、廠房等。因此此次房產稅新政,應當叫做改革而不是新政實施。他表示,此次改革,只要删除現有法規中“對居民非經營性用房免征房產稅”這一條即可。但郭宏認為,現實操作上面臨的困難,短期內無法解決,可以說“房產稅出台容易落地難”。(河北《燕趙晚報》)

  儘管有關房產稅的消息已是“滿城風雨”,但國家“逐步推進”改革的表態,說明房產稅改革難以一蹴而就。千變萬化的戶套數、戶人數、戶人均居住面積等怎樣界定,全國性的房產交易部門、民政部門、公安部門等聯合統一信息平台何時搭建而成,直接決定的房產稅的開征問題。“如何確定一個家庭內究竟有多少住房?這單靠房管部門的數據,恐怕無法實現,更加無法甄別哪些房應該是在徵稅範圍的。只有全國房地產信息進行聯網,才能確定一個人真正擁有多少套房產。但目前的情況是,不同城市間沒有共享房地產信息,甚至同一城市市區和郊區都還沒有聯網。”(北京《人民日報》)


3、無地權不納稅 房產課稅不合理有爭議

  目前,高企的房價實際應分為兩部分,占大頭一部分是以土地出讓金為代表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另一部分是房屋價值。我國現行採取一次性收取40年、70年土地使用費用,這就導致了購買與交易環節成本高、持有環節成本低的現狀,許多地方政府因此在短期內大量賣地,一次性收取未來幾十年的土地紅利,這就是地方土地財政盛行的根本原因。而隨著土地越來越稀缺,房價也水漲船高。(北京《中國證券報》)

  房主只具有70年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房子蓋在租來的土地上。去掉土地產權,所謂的“房產”還能剩下什麼?對於剝除土地產權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房產”,徵稅理由何在?(廣東《南方周末》)

  復旦大學金融與資本市場研究中心主任謝百三教授認為,外國征物業稅,因為房價包括房產產權也包括房產所在土地產權,而中國房價只包括房產產權及房產所在土地70年土地使用權,因為房產所在土地是國家的。中國可征房產稅。因為業主有房產產權。但以征房產稅之名征物業稅是講不通,房產所在土地是國家的,而且業主已交70年土地使用費(一幢樓土地使用費20億,土地使用費如此高難道不含物業稅?)。如果買房前,告訴買家,既交70年土地使用費,每年按當時房產市價征0.8%物業稅,重複徵稅,還有那麼多人買房?房價還能象現在那麼高?(北京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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