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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督察活動的主要任務,包括對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的情況進行督察。 |
中評社香港8月4日電/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公安部8月3日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在北京及其他奧運會項目承辦城市和全國重點旅遊城市公安機關,開展為期一年的“迎接奧運盛會、整肅警容風紀、規範執法服務”專項督察活動。
公安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祝春林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把這次專項督察活動納入到迎接黨的十七大和奧運會安全保衛工作的整體部署當中,大力整治隊伍形象及作風和執法服務中的突出問題,樹立以人為本、公正執法、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的中國公安良好形象。
據了解,“迎接奧運盛會、整肅警容風紀、規範執法服務”專項督察活動的主要任務,一是對在公共場所、大型活動現場執法執勤民警文明執勤、文明執法和遵守警容風紀的情況進行督察,著重查糾民警在執法執勤活動中對當事人和人民群眾態度行為不當,民警不按規定穿著制式服裝、佩戴警用標誌及穿著警服在公共場所儀容不端、舉止不雅等問題。
二是對派出所、交警隊、巡警隊、出入境管理辦證室、外國人管理接待室、邊防檢查站執勤現場、辦證中心等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服務的情況進行督察,及時查糾對待群眾態度冷漠、語言生硬、辦事推諉等問題,及民警在接待群眾和執勤期間吸煙、飲食、閒聊等影響工作形象的行為。
三是對110報警服務台、公安派出所和現場執勤民警處置公民報警、請求救助的情況進行督察,重點督察接受群眾及外國公民報警和請求救助時態度是否積極端正,有無推諉現象,採取的措施和行動是否合法適當、是否及時有效等問題。
四是對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的情況進行督察,著重查糾警用車輛的牌證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噴塗警車標誌、安裝警燈和警報器,非緊急警務駕駛警用車輛是否遵守交通法規等問題。
五是繼續對執行“五條禁令”的情況進行督察。
這次專項督察活動將從2007年9月1日開始至2008年10月1日結束。2007年9月1日,北京及其他奧運會項目承辦城市公安機關先行啟動。2008年1月1日起,全國其他重點旅遊城市公安機關開始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