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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未來頒布後將為中國的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
中評社香港3月3日電/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能源法》起草專家組組長徐錠明昨天(2日)在河北廊坊透露,“《能源法》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進展很順利。目前,我們已接收到5000余條意見,最終形成的草案即將報送國務院。”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徐錠明是在昨天由石油產品開發與貿易協會及東方油氣網主辦、新奧集團協辦的“中國二甲醚高峰論壇”間隙向媒體透露上述訊息的。
他表示,《能源法》的立法工作需要經過三個層次,首先是部委,然後上報國務院,之後再上報人大。通常情況下,中國的法律草案到了人大都要經過“三讀”,《能源法》立法也將遵循這些程序。
此前,國家能源辦發布通知,自2007年12月1日開始,通過新聞媒體等渠道公布 《能源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徵集修改、完善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原定計劃,徵求意見活動至2008年2月1日結束。“到2月1日為止,我們從 網上收到的意見已達到5000多條,涉及能源管理、稅收等各方面問題。不少有價值的意見我們都會予以採納。”徐錠明說。
他同時表示,在《能源法》起草過程中對民營企業同等看待。去年11月份,起草組專門組織會議聽取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此後又徵求了民營企業意見。
另據他透露,中國的《能源法》起草工作已是“梅開二度”,早在20年前就有過一次起草工作。“20年來,中國的能源情況出現很大變化。為此,我們要認識能源規律、把握國情,慎重起草《能源法》。相信《能源法》未來頒布後將為中國的能源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作為我國能源領域的基礎性法律,《能源法》備受各界關注,所以其起草工作從一開始 就堅持廣開言路、集中民智、開門立法。去年12月,起草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形成了《能源法》(徵求意見稿)內容包含總則、能源綜合管理、能源戰略與規 劃、能源開發與加工轉換等15章,共140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