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0日電/據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日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發布了《關於督促整改2007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查出的重大隱患的通知》(安委辦〔2008〕5號),並公布了各地區2007年“專項行動”中尚未整改的重大隱患情況。為繼續認真做好重大隱患整改工作,及時徹底消除已查出但尚未整改的重大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加大對重大隱患的整治力度。對目前尚未整改完畢的重大隱患,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抓緊整改,凡能在短期內整改的,務必在3月底前整改銷號;暫時難以整改完畢的,要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等,確保做到“五落實”,限期整改到位。對正在整改過程中的隱患,必須加強監控監測,嚴防發生事故。加強重大隱患整改跟蹤督辦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的機構,要加強對本轄區內重大隱患整改情況的跟蹤督辦,及時掌握重大隱患的整改銷號情況,實行重大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和督辦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徹底根治銷號。對整改進度緩慢的地區和單位,要進行重點督促檢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確保隱患及時得到消除。對於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無望的,要堅決予以關閉,並在媒體上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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