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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坤一審被罰16億 創建國以來最高紀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4-20 15:22:49  


 
  另一宗源自張在香港炒股。

  2005年至2006年間,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旗下上海集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碼:2345,下稱上海集優)赴港上市時,張榮坤通過下屬蔣位、張軍注册東英集團有限公司、貝克科技有限公司、新誠國際有限公司,參與上海集優IPO配售。這期間,張榮坤從上海電氣集團內各下屬公司總計拆借資金12.57億元(其中9億餘元屬于上海電氣內保外貸和募集資金),用于其實際控制的新誠等三家公司在港購買上海集優的股票,賺得1.388億港元(一審法院判决書將此更正爲1.263億港元)。

  法院認定炒股資金是其向上海電氣的王成明、韓國璋等人行賄之後的違規拆借,故炒股所得"系屬違法所得財物,依法應予以追繳"。

  一審中,有關這兩宗資産的定性,是控辯雙方最大著力點。

  自2006年12月以來,張櫻從吉林省檢察院獲得張榮坤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對其名下三條公路、國企股權、多個上市公司股票、土地、房産以及巨額現金等資産進行處置,以償還包括38億社保資金本息、10億元短期融資券、至少18億國有企業借款,以及資産處置産生的數億元稅費等。

  從目前已經完成的資産處置情况及巨額罰沒看,張榮坤的資本已經所剩無幾。因此,通過上訴,减輕刑期、减少罰沒成爲張榮坤核心訴求。

  上訴請求:除行賄以外均有异議

  聰明、成熟、愛讀書,對問題有著極强的判斷力。這是許蘭亭律師對張榮坤的印象,“他說他每天只睡二三個小時,晚上一般都在家研究倫敦股市。”

  出身貧寒的張榮坤,本身沒有什麽背景可言。1993年,20歲張榮坤與周衛明合夥在蘇州人民商場租下一個服裝櫃台,由此開始了其創業之路。他憑借特有的精明,以及對權力的超强結交、攀附、經營能力,使得他從一個寂寂無名的蘇州商人一躍成爲大上海的“慈善家”、“公路大王”……

  直到2006年7月“上海社保案”事發,時年33歲的張榮坤已然成爲“資本大鰐”。2003年至2005年他更三度挺進福布斯中國富豪榜,若非案發,2006年或許他仍會“榜上有名”。

  然而,據有關部門調查,在其案發時的100多億的資産中,有近30%來自上海市的社保基金,60%左右爲銀行貸款。

  這些與其權力投資密不可分。一審判决顯示,張榮坤及其控制的沸點投資、福禧投資爲謀取本單位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給予祝均一、秦裕、王維工等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折合人民幣2913餘萬元;在操縱海欣股份股票過程中,張榮坤應海欣集團總裁袁永林、董秘沈岩的要求向這兩人行賄1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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