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恢復重建法治化
王振江深切感到,立法神速,與國務院領導對汶川災後重建高度重視密切相關。
立法動議,是溫總理親自提出,國務院有關領導給予了高度關注和支持。尤其是溫總理,在很多具體問題上,都給予明確指示。
比如,總理指示,在災後恢復重建中,要特別注意在清理現場時,保護少數民族文化遺産,包括有民族特色的建築物,尤其是館藏文物等,同時,要特別注意保存地震的遺址、遺跡,有科學價值的、有典型性的、有代表性的這些區域,要建立博物館。清理中,還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注意環境保護問題,注意老百姓關注的問題。
“指示很明確。總理確確實實心系災區群衆。”王振江感嘆。
24小時之內意見全部反饋
6月12日,國務院新聞辦就汶川地震災害和抗震救災情况舉行第25次發布會。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在會上就《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的主要內容作了介紹。他在開場白中致謝道:“我們之所以在比較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條例的起草工作,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得到了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各部門和四川、陝西、甘肅、雲南、重慶等省、市人民政府的全力支持和積極配合。”
“的確是這樣。在我們幾次征求意見過程中,給的時間都很緊。從傳出稿子到回複意見,都要求在24小時之內,根本就沒有更長的時間給他們。但大家都做到了。”王振江說。
正是這種密切配合節省了大量時間。據介紹,在日常立法中,征求部門和地方意見,一般要20多天、一個月左右時間,拖拉現象不是沒有。但這次完全不同,無人怠慢。
“另外,從這次意見反饋看,全部是建設性的,從大局出發。沒有一個地方一個部門在職責、權力問題上糾纏,討價還價,彰顯出强烈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全國一盤棋。”王振江說。
《防震減災法》修訂幫了大忙
王振江的辦公桌旁,放著一摞摞整齊的材料。他笑稱:“這些都是在地震前收集的資料,結果這次立法都用上了。”
汶川地震之前,按照國務院立法計劃,王振江和司里同志一直在進行《防震減災法》的修改工作,他們從今年元月起,就收集了大量國內外有關地震救援、應急、恢復重建的資料。
汶川地震之後,按照黨組部署,他們迅速對汶川地震給予特殊關注,包括學習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所有講話、國務院有關會議精神,以及廣泛瀏覽新聞媒體報道,希望從中能發現給法律帶來的要求和挑戰。同時,他們對汶川地震應急救援、臨時安置和災後恢復重建等工作進行了梳理,試圖從中找出規律性東西,上升到法律層面,修改好《防震減災法》。
“可以說,當我們接到立法令時,實際上我們手頭不是沒有積累,對汶川地震帶來的一些問題,也進行過一些思考。但那個時候,腦子里面想的,全是如何完善《防震減災法》中有關‘災後恢復重建’一章,沒有想到要搞一個條例。”王振江說。
有積累就好辦。從修改法律的一章,到制定一個全新法規,國務院法制辦的“能工巧匠”們應對自如。白天討論,晚上動筆,第二天征求意見稿就發出。
王振江說:“如果沒有積累,再有本事,光收集資料也得要一天時間。”
有一事值得一提。汶川地震發生後,王振江他們感到,原來修改的《防震減災法》“災後恢復重建”一章,措施明顯不够。期間,國務院法制辦馬上打報告,建議已上報國務院的《防震減災法》修改草案,要根據汶川抗震救災經驗,再進行修改。
他說:“初步研究決定,要改11個地方。”
《防震減災法》與《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可謂相互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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