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羅瑞卿又親自指揮,在北京市發動了取締一貫道的行動。經過兩個月的運動,登記點傳師720 人、壇主4775 人、三才663人;封閉大小壇1283處,聲明退道者17.8萬餘人。
經過一期鎮反,老區的幫會勢力基本被取締。
■ 幫會的末日
運動伊始,為避免出現“左”的偏向,造成鎮反擴大化,中共中央和毛澤東本人都比較謹慎。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也為鎮反運動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隨著朝鮮戰場上的節節勝利,毛澤東開始對鎮反運動產生了不滿情緒。而羅瑞卿的南巡報告,又進一步加深了毛澤東的判斷。
相對於北方老解放區,南方新解放區的鎮反運動進行得困難得多。為了考察和指導南方地區的鎮反運動,從1951年2月開始,羅瑞卿連續出巡江西、廣東、廣西、湖南、湖北、江蘇、浙江等地。在考察中,他認為,南方各省對鎮反運動的認識普遍不足,對反革命的鎮壓力度不夠。
毛澤東對鎮反運動的不滿很快就影響到了羅瑞卿後來的工作。
1951年1月到4月,毛澤東多次下達指示:“對匪首、慣匪、惡霸及確有證據的重要特務和會門頭子,應當放手殺幾批”(《毛澤東文集》第六卷)。他甚至“計算”出了一個各地應處決人犯的比例:“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看情形再作決定”(《毛澤東致小平、漱石、子恢、劍英、仲勛同志並告一波、高崗同志電》)。隨即,各地區及省、地、市領導人紛紛表態擁護,主動多報處決人犯計劃。
在毛澤東的推動下,鎮反運動很快就躍出了法律的框架,出現了嚴重的擴大化。雖然4月以後,毛澤東本人意識到了這一問題,羅瑞卿也在1951年5月10日召開的第三次全國公安會議上的報告,反覆強調要“適當收縮”,控制殺人數字,並將“捕人批准權一律收回到專署一級,殺人批准權一律收回到省一級”,但並未從根本上制止各地亂殺多殺的問題。
到1951年10月,為期一年的第一期鎮反運動中,全國共抓捕262萬人,處決71.2萬人,關了129萬人,管制120萬人。從1950年10月到1951年底,總計“各地在判處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中,土匪頭子、慣匪占34%強;城鄉惡霸分子占26%強;反動會道門頭子(主要是一貫道)占20%;特務分子占15%;其他反革命分子占4%”(《兩年來的政法工作》)。如果這組數據準確的話,在一年多的鎮反運動中,幫會組織至少有14.2萬人被處以極刑。
然而,這一切才剛剛開始。
在前兩期的鎮反運動中,只有老解放區的幫會勢力被徹底取締,新解放區只鎮壓了幫會頭子,大量的幫會組織尚未徹底清除。
1952年10月12日,羅瑞卿在第五次全國公安會議上明確表示“認真做好取締反動會道門工作,是此期(即第三期)鎮反的中心,也是鎮反徹底勝利的重要標誌。”1953年底,第三期鎮反運動基本結束。但各地的鎮反運動卻沒有完全停下來,直到1956年左右才陸續結束。
經過三期鎮反,一貫道等“反動會道門”被政府取締,而袍哥、青幫、洪門等幫會組織則“無形解體”。至此,延續數百年的幫會在中國大陸被徹底消滅了。(本文來自《看歷史》2010年6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