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近日,相繼推出的關於流動人口落戶的兩大政策備受關注——《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國務院頒布的《居住證暫行條例》。有專家指出,這一系列政策顯示,中央和地方政府正一起積極探索,致力於在嚴控大城市人口聚集與落實流動人口的“同城待遇”之間尋找最佳平衡點。
記者調查採訪發現,在戶籍管理政策日漸開放的大勢之下,北京積分落戶徵求意見稿的推出,意味著全國戶籍制度管理最嚴格的首都實現了政策“破冰”。到目前為止,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市區常住人口超千萬的超大城市,均已提出或實施各自的積分落戶指標體系。雖然這些指標各具導向、落戶難度不一,但無疑都為懷揣“大城市夢”的人群漸進性地“開閘放水”。
北京、上海傾向“高端”,廣州、深圳範圍更廣
在目前超大城市的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當中,主要包括加分和減分兩個部分。在加分當中,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社保繳納年限等成為基本內容,而不良信用記錄、犯罪記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均成為減分項。各城市的積分落戶指標體系,明顯反映出城市管理者的不同考量和導向。
——落戶區域。北京、上海、廣州均提出了對積分落戶的區域導向。其中,北京出於人口向城市中心區以外疏解的壓力,對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進行了加減分區別對待;上海提出居住證持有人在該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並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後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廣州則提出“政策導向區域”加10分。
——經濟推動力。其中,北京對產業轉移和創業提出加減分設計,對違反落後產業轉移導向的申請人也將進行減分,而對符合創業方向的申請人則給予加分。上海、廣州、深圳則對投資帶動當地就業提出了加分設計。另外,深圳更是對申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多少設計了積分體系,其中三年內繳納個稅14.7萬元以上可以獲得100分,相當於博士研究生學歷積分,體現較大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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