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劇中大風廠的股權糾紛 |
中評社北京4月9日電/沒有他,就沒有《人民的名義》,這個“他”指得就是《人民的名義》小說的作者,也是同名電視劇的編劇周梅森。
周梅森是著名作家、編劇,被譽為“中國政治小說第一人”,也曾掛職過市政府副秘書長,他還下海經過商,搞房地產、炒股票。作為作家的周梅森無疑是成功的,但作為商人、投資者的周梅森表現怎麼樣呢?
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作為商人、投資者的周梅森。
股權代持糾紛,“幾十年賺的錢損失了”
看過《人民的名義》的觀眾都知道,劇中大風廠的股權糾紛是劇情發展的主線。沒想到的是,這個故事的原型竟然來自作者周梅森自己。
在今年2月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周梅森表示,“兩年前,高檢的同志找到我,希望我出面寫反腐,我回絕了,當時心情也比較灰,正打著官司,一直憤怒著。現在想想竟要感謝這場官司了,沒有它,就沒有現在的這部《人民的名義》。”
周梅森介紹稱,他隱名持有徐州當地一家銀行的股權,“被代持的民企朋友違規抵押了,他資金鏈斷裂,銀行要收股權”,“手持股權證自以為高枕無憂的我,就此卷進了兩年多的股權官司。”
每經小編(nbdnews)梳理該案二審判決書發現,這起股權官司涉及金額4000萬元左右。
2009年,江蘇東寶糧油向當時的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社(後改制為淮海農商行)借款1200萬元,該公司同時持有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社1200萬元的股權,提供擔保的是江蘇豐裕糧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隨後,東寶公司無力償還該借款,豐裕公司也無能力承擔擔保責任。
豐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張興林找到了周梅森,請求周梅森替東寶公司償還該筆貸款,並稱東寶公司會將其持有的徐州市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股權轉讓給周梅森。
東寶公司持有的是法人股,不便於轉到自然人名下。後經協商,先將該部分股權登記至豐裕公司名下並由豐裕公司代持,周梅森作為該1200萬股的隱名股東,實際享有該1200萬股股權的收益。
2009年12月,周梅森和豐裕公司簽訂相關的股轉協議,豐裕公司以1200萬的價格將該部分股權轉讓給周梅森。
2014年2月,豐裕公司向周梅森融資2700萬元,以豐裕公司持有的淮海農商行1950萬股作抵押。同時,豐裕公司向周梅森無償劃轉淮海農商行195萬股,用以抵償融資成本以及150萬元的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