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年以來,浙江省飲用水達標率普遍好於去年。今年3月,浙江省飲用水水質、水量均達標,首次實現“雙百”好成績。
飲用水安全關乎國計民生。
今年3月,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印發《關於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5月20日,生態環境部在全國同步啟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督查。5月19日,生態環境部派駐浙江省11個設區市的督查組全部完成進駐,對浙江省地級飲用水水源地開展“回頭看”督查,對縣級飲用水水源地開展督查。截至6月2日,督查組已完成督查任務。
新聞+:
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是什麼?
指進入輸水管網送到用戶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規模(供水人口一般大於1000人)的在用、備用和規劃水源。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和飲用水的區別,在於飲用水水源為原水,居民飲用水為末梢水,水源水經自來水廠淨化處理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進入居民供水系統作為飲用水。
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結果如何得出?
1、監測點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廠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處設置監測斷面,湖庫型水源在每個水源取水口周邊100米處設置1個監測點位進行采樣。河流及湖、庫采樣深度為水面下0.5米處。
2、監測項目共62項: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基本項目:水溫、PH值、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等共計24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