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詐騙分子無孔不入,銀行需要把好每一道風險關口。
近日,中國長安網分享了一則案例。佛山年逾七旬的陳伯受電信詐騙分子蠱惑,在交通銀行廣東佛山城南支行(以下簡稱交行城南支行)辦理借記卡並陸續轉入近百萬元,結果被騙子通過電話、手機銀行轉賬騙走98萬餘元。陳伯向銀行索賠未果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交行廣東佛山城南支行賠償陳伯24萬餘元。
為何老人遭遇電信詐騙,銀行卻要擔責?
案件顯示,原告陳伯出生於1942年,案發時已年過7旬。2016年11月4日,陳伯分別接到兩名自稱“警察”的陌生男子電話。“警察”告知陳伯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消費,要求其前往銀行開辦新的銀行賬戶保障資金安全。陳伯於是來到交行城南支行辦理借記卡,該行職員為其開通了手機銀行、網上銀行、自助銀行。隨後一周內,陳伯陸續向該卡轉入98萬餘元。但前述款項均在到賬當天通過手機銀行和電話銀行轉出了,截至案發時,賬戶僅剩不足100元,陳伯損失近百萬元,意識到被騙後,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陳伯方面認為,自己在辦理借記卡期間,並未同意開通該卡的手機銀行、網上銀行、自助銀行等服務,自己也沒有開通電話銀行,因此,銀行應對自己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但城南支行方面表示,電子銀行業務是陳伯主動申請辦理的,有相關簽署文件為證。且辦理過程中,櫃台人員已經通過口頭提示等方式,就使用電子銀行可能存在的風險等進行了充分的安全提示。而電話銀行是開戶當天晚些時候一名自稱陳伯的人撥打銀行客服熱線並按照操作提示正確輸入相關密碼開通的。
雙方因此對簿公堂。原告陳伯要求城南支行賠償自己本金及利息損失共計102萬餘元,並承擔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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