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收取的傭金,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住房租賃合同期滿,出租人和承租人續訂或者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再次收取傭金。
退押金也將限期。條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外,住房租賃企業應當自承租人返還住房後3個工作日內向承租人退還剩餘押金、租金。
北京將建統一租房“網簽”平台
北京將建立統一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將合同備案與出租登記銜接。
鼓勵出租人、承租人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完成住房租賃合同在線簽約,自動提交登記備案。通過平台完成在線簽約的,平台將簽約信息同步向公安機關共享,出租人不需要另行辦理出租登記。而承租人申領居住證,辦理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公積金提取等公共服務事項需要提交住房租賃合同的,也可以提交住房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編號,替代紙質合同。
出租“甲醛房”最高擬罰30萬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中,室內裝修空氣質量不達標首次被列入禁止出租之列。
條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賃企業對租賃住房進行裝修裝飾的,應當遵守室內裝修裝飾相關規定和標準,保障租賃住房安全。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編制住房狀況說明書,向意向承租人推薦房源時書面告知房屋裝修完成時間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