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8日電/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美國暨歐洲所研究員吳東野今日在台灣中央日報網路報撰文指出,今年(2007)6月7日,與“中華民國”維持60多年“邦交”的哥斯達黎加,政治立場突然轉向北京。民進黨政府高層陸續做出回應,無論是陳水扁的“外交部乃非戰之罪”、呂秀蓮的“北京當局應為此負最大責任”或“陸委會”的“中國無所不用其極封殺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千篇一律還是陷入“錯不在我”的窠臼裡,看不出有任何新的創意。至於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的聲明稿,雖也認為台哥“斷交”凸顯北京對台的蠻橫打壓,但多少點出民進黨的“烽火外交”其實是咎由自取。
台灣“外交”被邊緣化之事實
文章說,隨著中國大陸的崛起,尤其陳水扁陸續推出“一邊一國”、“廢統”、“正名”、“加入聯合國公投”等措施之後,台灣“外交”被邊緣化的趨勢愈趨明顯而加速。近七年以來,台灣的“外交”年年遭逢挫折,馬其頓(2001)、賴比瑞亞(2003)、多米尼克(2004)、格瑞納達(2005)、塞內加爾(2005)、查德(2006)與哥斯達黎加(2007)先後與臺灣“斷交”的例子,呈現出下一波斷交潮的可能性。追根究底,“邦交國”的弱化支持及北京的打壓固為重要因素,但關鍵仍在於國際環境塑造了不利於台灣的變數。
觀察近年來北京在國際社會打壓臺灣的實例,其手段不外乎對國際組織、NGO或國際活動的主辦單位施壓,將台灣名稱定位成“中國台北”(Taiwan, China),退而求其次也要逼使台灣回到“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事實呈現,兩岸政治關係愈緊張,北京打壓台灣“外交”活動的手段就愈嚴厲,許多以往不曾見過的打壓方式紛紛出籠。例如,大陸會公開要求歐盟國家不得同意台灣在當事國召開“外交”工作協調會報,逼使NGO會議的主辦國拒發臺灣代表入境簽證,或限制台灣學者代表團在國際“二軌”活動的發言和非正式拜會活動,甚至還干預臺灣海軍敦睦艦隊慣例的出訪活動。
彰顯“主權”與“外交”生存的虛和實
回顧“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後陷入的“外交”困境,1981至1987的“邦交國”數字一直維持於23至25,1988年更創下22個“邦交國”的新低點,及至李登輝任內推動“務實外交”,始於1996年把“邦交國”的數字提升到31。於今,隨著政黨輪替迭迄今的七年裡,台灣的“邦交國”數字已急遽下降至24,且危機依然四伏。中美洲(11國)與非洲(5國)的若干“邦交國”,“外交”立場多有所鬆動。
文章認為,國際社會或國際組織迄今仍以主權國家為成員,也因此台灣在國際社會發展“外交”關係,有其現實需求;換言之,台灣發展“外交”如果是為彰顯“主權”,那麼以適當的名義參與國際組織或國際活動,是迫於形勢也是為凸顯“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和價值。不過,當台灣“外交”長期陷入困境,而短期內又完全看不到樂觀景象之時,“邦交國”數字所產生的迷失,必然更容易加劇朝野的爭鬥。
根據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和義務公約”(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的規定,國家做為國際法人應具備固定人口、明確領土、有效政府及與他國交往能力等要件。台灣既具備前述要件,“邦交國”數字多少或他國是否外交承認臺灣,理論上應不損及臺灣的“主權國家”地位,但如果台灣的“邦交國”數字持續探底,執政者必難迴避來自各方抨擊的壓力。
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促成多邊合作及區域(間)整合的潮流,台灣此時理應隨著國際環境的變化,適時調整“外交”政策思維。將臺灣“外交”困境歸咎大陸的打壓,固可製造台灣內部同仇敵慨的政治氣氛,或產生爭取國際社會同情的些微效果,卻無助於突破“外交”困境。關鍵在於,政府宜思考建構一套完整的“外交”戰略,適當運用有限的“外交”資源,特別是思考如何勤修內政與改善兩岸關係。用最簡單的話來說,就是台灣應利用國際環境變化的契機,捨“高政治”手段而就“低政治”議題尋求內部與國際社會的合作。
弱國確實沒有外交,但小國是否具外交能力,端視這個小國國力的強或弱。進入全球化的今日,“軟實力”應係檢視小國國力強弱的條件之一。台灣需要打破邊陲“外交”措施的設計,但先決要件是決策者的“外交”思維需要改變。從國際關係運作的經驗得知,任何小國的外交想要成功,即必須思考如何能將自身利益與大國利益相交集。過去的卅年期間,沒有任何國際強權與台灣建立“邦交”,但台灣在國際社會依然享有崇高的尊嚴,原因無它,經濟富裕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