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藤富卿稱,他當天把原裝在黃楊木書盒內的印存和印章一起放在一個白色的紙袋裡,帶到浦和ROYAL PINES HOTEL的“讀賣文化中心”去上課。下課後,他帶著紙袋進了教室旁邊的廁所,把紙袋放在便池上面的架子上。用完廁所後匆匆離去,走到車站要給丁如霞打電話時發現手上沒拿紙袋,趕回酒店廁所,放著的紙袋不見蹤影了。
內藤隨後到車站前的警察所做了失物申報,僅是填寫遺失單。丁如霞趕到現場後,向警察講述了失物的貴重,警察才和他們兩人一起去現場了解,卻沒有結果。內藤希望丁如霞再等幾天,看看失物會不會被送到酒店前台或是警察所,這在日本也是經常有的事。但是等候了三天沒有內藤的一絲消息,丁如霞感到擔心,打電話給內藤要求面談,提出在所借物品歸還前須要有抵押物。內藤先是拿出其他人的印刷品印譜做抵押品,丁如霞不接受,則內藤提出以賠賞200萬日幣了結此事。丁如霞感覺到內藤根本沒有誠意解決此事,案發的近1年後,向法庭提出了起訴。
訴訟焦點
懷抱著促進中日文化交流的願望,丁如霞一直都無償提供《西泠八家印存》用於展覽,但這次蹊蹺的遺失事件導致損失慘重,也使得賠償問題浮出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