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還是進口?
直接採用俄羅斯現有的艦載機組合——蘇一33/卡一27對於我國的意義不是很大,至多能夠獲得艦載機的操作經驗。想要抗衡美英航母編隊的艦載機,通過外購的話比較理想的方案就是蘇一33M(UB)/蘇一25TP/蘇-80。在性能上,蘇一33M(UB)除隱身能力外其他各項指標基本都超越了美國的F/A一18E/F(筆者個人認為);蘇一25TP除速度外基本超越英國的“鷂”GR 7;雖然蘇一80這種平臺在綜合性能上不及E一2/C一2但是爭取在功能上接近美國的水準。
而且這三個型號全部由蘇霍伊公司提供,在後勤上、系統相容上等都有優勢。且關鍵部分甚至機體基本都可以和蘇一27SMK/蘇-30MKK一樣在阿莫爾一共青城飛機製造聯合公司生產。當然缺點是顯而易見的,就是完全受制于蘇霍伊公司。而且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蘇一33M/蘇一25TP/蘇一80(艦載)全部都是方案,沒有一個型號有現貨儘管缺少的僅僅是資金。
選用國產方案———飛鯊”/“山鷹”/“新舟”60(或“信天翁”)組合是比較適合中國的一個方案,每一個環節都符合中國的特點,而且完全自主研製,可以由自己掌控,發動機也相對比較容易解決。但是缺點有可能是難以逾越的,那就是我國從未有過實際的相關經驗,從來沒有真正研製,操作過艦載飛機,實際經驗幾乎完全是零。這就意味著這條路艱苦而漫長,而且要付出巨大的代價。甚至包括很多人的生命。同時週期是否能夠保證,風險到底有多大。這些都令人擔心。
然而倘若前畏狼後怕虎,唯唯諾諾地爬行也只能永遠跟在別人後頭。況且艦載機又不是什麼神器,也沒有必要一味地神化艦載機技術。即使引進也應該是過渡的應急方案,未來純國產化技術下的艦載機部隊才能夠真正使東方巨龍搗碎島鏈的枷鎖。(來源:《航空世界》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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