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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野外作戰演練營地。(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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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5月18日電/新華網報道,國務院、中央軍委日前印發了《關於加強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意見》。新華軍事就此專訪了總參軍事設施保護主管部門領導張鳴少將。
軍事設施保護面臨諸多挑戰
新華軍事:1990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2001年1月國務院、中央軍委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為何此時要再印發這樣一個《意見》?
張鳴:近年來,在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單位認真執行《軍事設施保護法》及其實施辦法,有效維護了軍事設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
但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軍事鬥爭準備深入發展,軍事設施保護工作面臨著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現代偵察監視技術快速發展,軍事設施種類不斷增加,安全保密難度加大;國家經濟建設和城市化進程加快,軍事設施保護與地方經濟建設之間需要協調的問題增多,解決難度增大;少數地方和部門軍事設施保護意識不強,工作機制不夠順暢,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問題,破壞、危害軍事設施的問題時有發生。
針對這些新情況、新問題,我們會同全國人大、國家機關和總部有關部門,進行了大量調查研究和徵求意見工作,向國務院、中央軍委呈報了《關於加強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意見》,經過進一步修改完善後,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於近日批准印發《意見》。
《意見》提出了新形勢下軍事設施保護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對加強和改進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做出了總體部署,是今後一個時期做好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