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9日電/美國《僑報》1月19日載文《中國“70年地權大限”之憂》,摘要如下:
一則上海“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掀起了新一輪關於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何處置的爭論。
儘管上海官方已澄清,這是將現行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權”內容前移到了預申請階段,等於“事先告知”,且只是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獲准續期的土地要收回,但因對住宅建設用地自動續期規定是否適用無明確解答,仍讓眾多中國百姓忐忑不安。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房屋所有權不能離開土地使用權而獨立存在,當地權被強行、無償收回後,買的房子怎麼辦?中國百姓往往拼了幾代人老命才能供養一套房子,難道被他們視如生命的房產於他們僅是在交長期房租?
這樣的前景,相信會令無數有志買房者退縮,抑制剛性需求的能力可能不遜於徵收房產稅,相應擠壓炒作空間,或許會讓民間期盼已久的房價下跌成為現實。但屆時房產已由不動產變成像汽車一樣的奢侈“消耗品”、“貶值品”,百姓心中只有悲涼失望,談何欣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