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8月2日是美國國會提高債務上限的最後期限,如果兩黨不能在此前達成一致,美國將面臨債務違約的風險。隨著期限的臨近,最近幾天來,美國總統奧巴馬與國會兩黨領袖密集磋商,以期儘早達成共識。這場博弈目前還未見分曉,但分析人士普遍認為,兩黨將在期限前達成最終妥協,美國債務違約的可能性不大。
違約事件曾有發生
據《解放日報》報道,美國國會給公共債務設置上限始於1917年,目的是為了能夠定期檢視政府的開支情況。事實上,提高債務上限並非新聞。美國財政部資料顯示,自1960年以來國會已經78次永久提高、臨時延長或修改債務上限。在奧巴馬就任總統以來,國會已經3次提高債務上限,最近一次是在去年12月12日,債務上限升至目前的14.29萬億美元。
如果國會不能在8月2日前提高公共債務上限,美國將面臨債務違約風險。也就是說,屆時美國將無法償還到期債務,或向債權人支付利息。
回顧歷史,債務違約曾有發生。其中一次在1933年,此前美國政府財政與黃金直接掛鉤。包括為第一次世界大戰融資的債券在內,債券人都有權要求美國政府以黃金償還。當時,無人懷疑“黃金償付條款”的有效性。然而,羅斯福總統與國會認為,在當時經濟危機的背景下,貨幣貶值對美國有利,他們還決定,拒絕以黃金償還債務,而代之以貶值的紙幣。美國企業研究所研究員波洛克認為這是美國政府非常“明確”、“公開”的債務違約。
美國政府另一次小規模債務違約發生在1979年4、5月間,美國政府未及時償還1.2億到期債務,儘管這僅是當時債務總額很小部分,但美國政府在此後付出巨大的代價。據悉,此次違約源於技術問題,而非經濟因素。但對此問題進行研究的美國鮑爾州立大學教授齊夫尼認為,背後的深層原因必然是兩黨間的政治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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