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航天事業是朝鮮的國策
朝鮮雖然是一個小國,但自二戰後獨立以來一直盡量堅持獨立自主的國策,努力排除外國對其內政的影響,很早就開展了彈道導彈和衛星的研究。不過由於國力有限和技術基礎較差等原因,其發展進度並不快,甚至出現了輸入朝鮮彈道導彈技術的伊朗率先成功發射衛星的局面。
20世紀60年代,朝鮮先後接收了蘇聯的薩姆2地空導彈、V-1、V-2彈道導彈和蛙式無控火箭彈技術以及運輸起竪發射三用車等相關裝備,使得朝鮮對彈道導彈的基礎設計、液體火箭發動機、液體推進劑等相關技術有了充分了解。
1968年美國間諜船普韋布洛號(Pueblo)被朝鮮俘獲,引發了朝鮮半島危機。最終美國承認入侵朝鮮領海,朝鮮遣返了美國船員。這一事件對朝鮮堅定決心進行彈道導彈研製起了很大作用,到了20世紀70年代發展彈道導彈已經成為朝鮮的基本國策。而彈道導彈技術與航天運載火箭技術本來就沒有明確的界限,發射衛星和試射導彈所用運載火箭往往是相同的,唯一不同的是,搭載的是類似彈頭的武器還是衛星。所以,世界航天大國在早期航天發展中都採用了彈道導彈直接改進為運載火箭的發展路線,如美國的大力神、宇宙神運載火箭,蘇聯的聯盟運載火箭等都直接派生於各自的遠程和洲際導彈。
1979年,朝鮮與埃及簽訂協議,共同進行彈道導彈研製,並由此獲得了“飛毛腿B”導彈,開啟了朝鮮彈道導彈的發展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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