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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擬行使集體自衛權?軍國主義勢力抬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18 08:52:02  


日本自衛隊軍事力量示意圖(2010年數據)
 
  2 為集結軍事“盟友”增籌碼

  目前,擁有集體自衛權的主張被日本一些民眾接受,是由於因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日本稱尖閣群島)主權糾紛。日本右翼人士不斷鼓吹,中國正在快速擴大軍備,為“守衛領土”,日本必須擁有集體自衛權。目前,日本與菲律賓、澳大利亞等加強軍事合作牽制中國,但因沒有集體自衛權而無法發展為軍事同盟。

  事實上,日本當前與多個鄰國均存在激烈的島嶼紛爭,在北面和俄羅斯因北方四島(南千島群島)劍拔弩張,在西面與韓國就竹島(獨島)互不相讓,在南面則因釣魚島和中國相持不下。在這種“腹背受敵”的情況下,日本除了強化和美國的軍事同盟以外,正極力拉攏亞太區其他國家採取軍事合作,而“集體自衛權”正可為其集結軍事“盟友”增加籌碼。

  同時,日本在野的自民黨新公布的二次修憲草案中,也提出允許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該草案明確表示,將把“自衛隊”改為“國防軍”,把天皇作為“國家元首”,把日章旗定為國旗,把《君之代》定為國歌。關於憲法第9條,草案維持第1項“放棄戰爭”條款,但同時規定“不妨礙行使自衛權”,為現行憲法解釋禁止的“集體自衛權行使”開辟了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該草案把現行憲法和第1次修憲草案中都沒有提過的“緊急事態條款”作為第9章加入其中。

  根據緊急事態條款,首相被授予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權力,並且在緊急狀態期間內閣可以制定和發布與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政令。另外,在最大限度尊重國民基本人權的基礎之上,國民有義務遵循國家和各機關單位的指令,政府也可以限制國民的私人權利。首相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行為有義務在事前或者事後得到議會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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