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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海上保安廳舉行海上演習。(資料圖) |
“日本海上保安廳”近日屢屢跳入人們眼中,在我國“保釣”報道中,頻頻出動船只攔截、撞擊我保釣船只的,就是這個保安廳。
過去,日本海上保安廳僅能在海上“執法”,無權上陸地和無人島。所以他們只能對我保釣團體在海上攔截,一旦保釣人士登島,他們就只好幹瞪眼等警察來。而8月29日,日本參議院表決通過《海上保安廳法修正案》。根據此修正案,今後在釣魚島等島嶼上,日本海上保安廳將有權直接搜查、逮捕“違法者”。也就是說海上保安官被日方賦予了直接上島抓人的權力。那麼,這個保安廳到底是什麼來頭?它的實力又如何?
成立變遷
日自衛隊的競爭者
日本海上保安廳,名義上說是“國土交通省”下屬的一個行政機關,主要職能是執行交通安全、海難救助、防災、環境保護和維持治安等任務。然而實際上,它卻是一個龐大的准軍事組織。
海上保安廳成立於1948年5月1日。當時日本戰敗,被解除了全部武裝,但作為海上國家又不能完全沒有警備,於是建立了這樣一支隊伍。日本二戰海軍中殘存的艦只除了被盟國接受和銷毀的,剩下的全給了他們。在當年,他們的主要任務是管理日本海上的交通安全以及排除戰時在日本近海布下的水雷。那時的海上保安廳,其實就是日本海軍的戰後替代物。
上世紀50年代日本建立“海上自衛隊”,一種方案是直接接收海上保安廳進行改編。但考慮到海上保安廳主要人事來源是警察系統,與海軍系統不能很好融洽,於是最終決定保留海上保安廳,另建海上自衛隊。這樣一來,日本也就堂而皇之地擁有了兩支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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