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菲律賓的聲明稱,此次提起的仲裁案有三大要點:一是要求仲裁法庭澄清,中國基於“斷續線”(或稱“九段線”)所作的海洋權利主張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稱《公約》)。二是要求仲裁法庭明確宣布中國的美濟礁、西門礁、南薰礁和渚碧礁都只是“水下暗礁”,不能享有領海;永暑礁、華陽礁、赤瓜礁以及黃岩島屬“岩礁”,不具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權利。三是要求仲裁法庭判定,中國正在“侵害”菲律賓依據《公約》而主張的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權益, 並請求法庭採取“臨時措施”,迫使中國終止這類行為。
需要引起中國注意及警惕的是,此次菲律賓顯然是有備而來,其對仲裁內容及機制的選擇、時機的把握等顯示出了較高的決策水平。與黃岩島對峙事件中的拙劣表現相比,菲律賓在應用國際法及機制方面的能力不容小覷。
另外,菲律賓並非是南海爭端相關方中唯一想和中國打官司的,越南等國也正在醞釀,積極準備介入。未來,隨著中國執法力量的進一步增強,以及對南海所屬海域管理和控制的強化,菲律賓、越南等國將更加喪失通過軍事手段或准軍事手段在南海與中國“一較雌雄”的實力和勇氣,而國際司法鬥爭將逐漸成為其與中國周旋較量的主要形式。
菲律賓南海仲裁申請 會被正式審議嗎?
仲裁法庭剛剛成立,下一步將進行程序性審議,最核心的問題是,仲裁法庭是否擁有該案的管轄權。
根據《公約》第298條特別規定,締約國可以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聲明的方式排除強制仲裁程序,它主要適用於領土歸屬、海洋劃界、歷史性所有權、軍事利益等海洋爭端。
中國早在2006年8月25日就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了一份書面聲明。聲明特別指出,對於《公約》第298條第1款所列舉的任何爭端,即涉及領土主權、海洋劃界、軍事活動之類的爭端,中國不接受《海洋法公約》第15部分第三節(第297條、298條、299條)規定的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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