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習近平總書記近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網絡安全和信息化事業取得重大成就”“新時代新征程,網信事業的重要地位作用日益凸顯”。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加快建設製造強國、質量強國、航天強國、交通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明確了數字中國建設的整體戰略、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在新的起點上加快數字中國建設,不斷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必須加快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
經濟日報發表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研究員陳振嬌文章表示,這些年來,黨中央系統謀劃、統籌推進數字中國建設,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取得重大突破,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數字經濟產業不斷壯大,數字經濟規模連續數年位居世界第二。不過,與世界數字經濟強國相比,中國數字經濟大而不強、快而不優、治理體系不健全等問題仍然較為突出,迫切需要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創新監管機制和完善網絡安全保障體系來加以解決。同時還要看到,全球範圍的數字經濟發展勢如潮湧、數字化轉型步伐加速,數字經濟成為重組全球要素資源、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改變全球競爭格局的關鍵力量,數字治理成為全球治理的新領域,數據安全風險成為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迫切需要探討制定全球數字治理規則。目前,各國數字化轉型進程不一,對於數據權屬與跨境流動、數字貨幣、數字稅、產業安全等問題,在理念和操作上也不一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密切觀察、主動作為,主動參與國際組織數字經濟議題談判,開展雙多邊數字治理合作,維護和完善多邊數字經濟治理機制,及時提出中國方案,發出中國聲音”。我們要發揮自身數字經濟規模等優勢,加快完善中國數字經濟治理體系,並為全球數字治理貢獻中國智慧,推動全球數字治理體系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邁進。
文章認為,隨著中國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強化平台企業反壟斷等,數字經濟治理體系正在加快完善。今後,還應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發力。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數據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生產要素,要加快出台數據產權保護、流通交易等方面的相關規則制度,推動數據資源有序流通、創新應用。對於數字平台和數字企業,要完善促進其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消除壟斷和市場壁壘,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要通過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體系,保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公民個人隱私安全,提高數字化發展的安全水平。
形成多元共治格局。數字經濟治理是系統工程,需要完善主管部門、監管機構職責,實現各方分工合作、相互配合。要推動政府、平台企業、行業組織、媒體及公眾等多元主體在數字化發展中實現協同共治,制定監管規則,明確各自責任,創新監管技術,改進監管手段,探索聯合監管方式,把監管和治理貫穿創新、生產、經營、投資全過程。同時,還要完善行業標準和自律機制,開展社會監督、媒體監督、公眾監督,形成監督合力,暢通訴求表達渠道和爭議解決途徑,健全多元治理機制。
築牢數字安全屏障。數字安全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基本保障。要完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重點加強數字經濟安全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加快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基礎制度,針對人工智能等技術在實體經濟領域的創新應用,完善安全審查、算法審查、監測預警等制度,及時防範和化解各種風險。推動行業、企業採用前沿技術防範安全隱患,特別是要實現頭部企業、核心技術、關鍵設施、戰略資源等安全可控。
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數字經濟發展中面臨的諸多問題,也從某些方面反映出我們對數字經濟發展規律尚缺乏系統認知。抓住技術變革和數字化轉型帶來的重大機遇,亟需加強基礎理論研究,構建數字經濟基本理論體系,推動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可圍繞數字經濟增長、創新、產業組織等研究主題,採用案例分析、大數據分析、數理模型等定性定量結合的研究方法,以多學科交叉的研究範式,構建數字經濟理論框架,闡釋數字經濟發展規律,指導數字經濟治理實踐,並為全球數字治理提供重要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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