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美國對日本F一2的先進技術有何評價?
張:日本在研製F一2時,按照美日雙方的協定向美國提供了4萬份技術文檔,內容主要是講美國技術在這個飛機上怎麼使用,所以美國對F一2的水準非常清楚。另外在1991-1996年,美國國防部、商務部和十幾家企業對F一2進行了12次專項考察,做出了一些評價。
(1)機載有源相控陣火控雷達:美方採購了5個T/R模組,送空軍萊特實驗室評價。美國國防部一些官員的看法是:F一22的APG一77在技術上比J/APG一1先進一代:這個雷達的水準並沒預期的那麼先進,而且其模組封裝方式的成本相對於美國當時的做法來說就太高。(2)慣性參考/導航系統:與當時F一16所採用的相比沒任何顯著的技術進步,而且未綜合GPS系統,在能力上不會超過F一16。(3)任務電腦:能力與當時F一16的任務電腦類似。(4)吸波材料:未及美國水準。(5)共固化整體複合材料機翼製造技術:用這項技術造機翼成本極高,但F一2的美方合作者洛•馬公司表示,這項加工技術用於F一35的複合材料機艙壁板製造,對降低成本有幫助。總之,F一2的綜合作戰能力沒能超越F一16後期批次。
所以對F一2的技術水準和作戰能力不宜高估。但這是和美國比,日本很多技術還是特別值得重視的。
記:日本雄厚的電子工業水準是否有助於其火控雷達的研製?另外像臺灣、韓國的電子工業都很強,為什麼它們在雷達上無優勢?
張:雷達和軍用電子系統上的很多東西是民用電子中用不上的,如可編程行波管發射機、一些信號處理演算法等。這裏面有一些如單片微波積體電路是靠電子工業的基礎,但你這個功能模組為什麼要那樣做、怎麼做,這是要有戰鬥機火控雷達的技術基礎、工程實踐和經驗才能做好的,這與一國的電子工業沒什麼直接關係。也就是說.你先要會做這個了,然後才能談本國工業基礎給你做好、用好這個東西可能帶來的好處。
比如J/APG一1雷達,它確實體現了日本先進的電子器件技術,強大的電子工業基礎,不過實際效能就未必很高,因為以前它沒有實際做過機載火控雷達。當然,這樣的評價主要是相對於美國、歐洲、俄羅斯等強國來說的。必須重視的事實是J/APG一1是一台已投入實際使用的機載有源相控陣火控雷達。
韓國和臺灣雖然也有較發達的電子產業,但它們更沒有這些技術和經驗,所以做不出好的機載雷達。
記:日本的武器對很多新技術的採用效果不理想,是什麼原因?
張:很難講。從客觀表現上來說,日本比較習慣於為技術而技術,而不是站在一個嚴謹的需求分析和系統設計上。比如說複合材料機翼。
一般說,複合材料機翼可通過運用氣動彈性剪裁設計,如不同的鋪層,用一層層纖維的不同走向來優化機翼力學性能,提高機翼顫振速度。我國就曾通過局部採用複合材料提高了殲8B在某些外掛條件下的顫振速度。但日本為F一2採用共固化的整體複合材料機翼,不但沒達到這種效果,反而不如普通機翼。它在掛空艦導彈時為防止顫振,最大飛行速度和飛行包線都將受到限制。又比如H一2火箭,用的技術都很先進,但就是毫無商業競爭力,因為它發射1次的費用夠“長征”2號發射8次了。
所以說做工程應該根據要實現的目標來選擇首選和備選技術,同時要看到我做的東西最後整體上要滿足什麼要求,不要因為有了某個技術我就一定要用。日本的AAM一5新型近距彈可能也是個例子。它的佈局跟德國的IRIS—T差不多,但彈體更細長,這樣做很可能是為了在保持近界性能的同時打遠點,也就是打算結合IRIS—T和英國AS-RAAM的特點。但德國和英國的這兩個彈,為什麼要採用各自的設計思想,都是經過嚴格論證的。
比如德國的BGT公司在做了論證和仿真後認為,近距彈增大遠界只會與中距彈的攻擊區近界重疊,並不能使戰鬥機在從超視距空戰到格鬥的過程中,提高對敵方目標的殺傷率,但是進一步提高近界性能就可以。IRIS—T就是在這樣的思想下研製出來的。所以,AAM一5這種兼顧的做法,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接近IRIS—T和ASRAAM,並不好下結論,這樣做的效費比,甚至在實際空戰中的有效性都還不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