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拉姆奇欣指出,冷戰結束後,歐洲國家海軍輕型作戰艦艇的發展趨勢正好符合了上述特征。比如瑞典裝備了5艘“維斯比”級輕護艦,保留了90年代初建造的4艘“哥德堡”級輕護艦中的2艘,以及2艘更舊的“斯德哥爾摩”級輕護艦;德國在向希臘出售5艘“西提斯”級輕護艦後,裝備了5艘K130型“不倫瑞克”級輕護艦;波蘭在90年代初得到了最初為民主德國海軍建造的3艘“熱帶氣旋”級輕護艦;丹麥在90年代初裝備了14艘世界上獨一無二的“飛魚”級輕護艦,這種戰艦採用模塊方案,主要有攻擊型(配備反艦導彈)、巡邏型和布雷掃雷型三種方案。後來3艘轉讓給立陶宛,其餘11艘在丹麥海軍急劇削減時退役。該艦雖然在歐洲沒有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但是不排除它將在亞洲某個地區複活的可能性。
在導彈艇方面,希臘是擁有大量導彈艇的唯一的歐洲國家,其數量已經增加到24艘,除了5艘“羅森”級導彈艇外,還有10艘“戰士-3”級導彈艇中的9艘。作為回應,橫跨歐亞的土耳其擁有27艘導彈艇,而且還在建造8艘最新型“島嶼”級輕護艦。德國此前共有20艘148型導彈艇,後來分別向希臘和智利各出售6艘,向埃及轉讓5艘,其餘3艘退役。德國還向突尼斯出售了6艘143型導彈艇,其餘退役。目前德國海軍保留了10艘143A型導彈艇。瑞典和挪威的所有導彈艇已經全部退役,其中挪威曾經建造了6艘“盾牌”級氣墊導彈艇。芬蘭向埃及出售了全部4艘205型導彈艇,向克羅地亞出售了4艘“赫爾辛基”級導彈艇中的2艘,其餘2艘退役,另外還建造了4艘“勞馬”級和“哈米納”級導彈艇。克羅地亞自主建造了2艘“國王”級導彈艇。
美國在長時間內根本沒有輕護艦和導彈艇,只是在冷戰結束後才決定建造所謂的LCS濱海戰鬥艦,實際上是輕護艦,用於執行打擊敵方水面戰艦和潛艇、反海盜、支援登陸作戰、特種隊員登陸等無數任務。目前正在緩慢建造的兩種方案的濱海戰鬥艦的武器配備都比較弱,只有中型口徑艦炮、自衛防空導彈系統和1到2架直升機,價格卻過於昂貴,基本上已經陷於流產的邊緣,但是美國海軍至今尚未取消採購55艘該艦的初步計劃。實際上正是美國建造了世界上最為強大的輕護艦,配備能與某些驅逐艦相提並論的武器裝備,其中3艘“埃拉特”級輕護艦成為以色列海軍水面力量的基礎,但是該型軍艦也非常容易遭受攻擊,以軍“哈尼特”號輕護艦在2006年黎巴嫩戰爭中被中國製造的C-802反艦導彈擊中就是明證。目前以海軍導彈艇數量也已減少到10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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