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如果按照“高低搭配”的方式來組織作戰,尤其是對強敵、勁敵作戰,“強有力”的武器必須首先為“低而弱”的武器開辟特定的戰場和使用條件。否則,在幾乎“透明”的戰場上,強者反而容易被弱者拖入被動。
美國現役的飛機,包括“千呼萬喚”難出來的F-35,到現在還沒有與F-22形成“高低搭配”。截至目前,F-22依然是“孤獨的幽靈”,美軍賦予F-22的任務,仍是獨立完成“挖眼”(清除敵方防空網中的遠程雷達或預警機)、“震腦”(打擊敵方高價值戰略目標或指揮機構)等。
所以,籠統地談論“高低搭配”,是不科學、不專業、不準確的。反映在殲-31的未來定位和發展上,也是如此。假如未來殲-31被列入採購計劃,其將如何部署、如何編配、如何使用,恐怕只能“敬請期待”啦。
另外,從殲-31所取得的技術進步來看,至少可以這樣說:我國航空工業已經從高新技術的“摸索期”發展到了高新技術的“集成期”,而且這些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無論向哪個方向、哪個產品集成,其周期都將大大縮短,其水平都將大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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