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大凡重大而深刻的軍事變革,都無一例外地引起軍隊組織結構的調整與優化。
按照軍委胡主席的要求,逐步推進軍隊組織形態的現代化,形成一整套既有中國特色又符合現代軍隊建設規律的科學的組織模式、制度安排和運作方式,是軍隊改革、轉型的重中之重。
古希臘哲學家亞裡士多德的名言“整體大於部分之和”,揭示了一個基本規律:在一個系統內部,科學的組織形態,優化的排列組合,可以使系統功能遠遠大於各要素功能的簡單相加。軍隊建設同樣蘊含著“結構質變”的道理。以騎術高超和刀法精湛聞名於世的馬木留克兵,總是敗在拿破侖率領的法國騎兵手下,就是因為法軍有著優於馬木留克兵的組織形態。
結構決定功能,功能塑造結構。軍隊組織結構是隨著戰爭形態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的。信息化戰爭的一個顯著特征,是體系與體系的對抗,體系對抗能力不僅取決於要素的強弱,更取決於要素組合狀態的優劣。組織形態轉型使軍隊各種要素的結合和運轉方式趨於合理化,就能產生出新的更大效能。只看到技術的發展,看不到由技術發展引起的結構變革,是不可能走出科學發展之路的。法國炮兵進入“摩托化”後仍保留炮管下“不拉馬的士兵”的笑談,於今雖已久遠,但其警示意義猶在: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一切不合時宜的組織模式也應隨之調整改變。
中國軍隊在改革建設實踐中適時調整軍隊結構,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整體上仍屬於機械化戰爭時期陸戰型、國土防禦型力量結構,頭重腳輕、職能交叉、平戰分離、比例失調等問題還一定程度存在,現行體制編制與使命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矛盾尚未根本解決,迫切需要不失時機地將體制編制調整改革引向深入,進一步優化作戰力量構成特別是軍兵種內部結構,進一步加大制度機制特別是軍事人力資源制度改革的力度,進一步建立健全一體化聯合作戰指揮體制,真正從深層突破軍隊建設的“瓶頸”,努力形成與履行新的使命相適應的新型軍事體系。
當今,軍事變革又一次把調整改革軍隊結構推到了歷史前台。軍隊轉型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不能逐步實現軍隊組織形態的現代化。
馬克思、恩格斯曾經指出,許多力量融合為一個總的力量,就是造成“新的力量”,這種力量和它的一個個力量的總和有本質差別。推進組織形態的現代化,實質上就是在追求一種具有新質的力量,一種能够在最短時間內最有效地釋放出來的力量,一種立於不敗之地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