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解放軍報報道,軍服是軍人重要的外在標誌,是軍隊形象的重要體現。加強軍服管理,是加強正規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3月1日,我國首部《軍服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軍服管理,涉及全軍每一名官兵。對於基層部隊來說,如何把條例學深學透、落到實處,至關重要。
日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簽署國務院、中央軍委令,公布了《軍服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軍服管理的行政性法規,是新形勢下依法實施軍服管理的基本依據。最近,本報記者就此採訪了總後軍需物資油料部李俊鎖副部長。
記者(以下簡稱記):李副部長,請您簡要介紹一下《條例》起草的過程?
李副部長(以下簡稱李):2006年9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在審議通過07式軍服調整改革方案時,決定由中央軍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加強軍服管理的辦法。經總後廖錫龍部長批准,2007年4月,總後牽頭成立了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軍委法制局、總參、總政、總後等有關單位組成的《條例》起草工作領導小組,正式啟動起草工作。經過反覆研究論證,2007年7月,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等五部門向國務院、中央軍委呈報了《條例(草案)》。2008年9月、12月,中央軍委和國務院分別召開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條例(草案)》,2009年1月13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簽署第547號國務院、中央軍委令,公布了《條例》,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記:頒布《條例》有什麼重大意義?
李:軍服是軍隊形象的重要體現,是軍人身份的重要標誌,是國威軍威的重要象徵。目前,社會上非法生產、銷售和濫穿軍服的現象比較多,嚴重影響軍隊形象。以往國家和軍隊有關部門雖然也多次發文,對軍服管理提出要求,但是,由於這些規章權威性、操作性不強,有些內容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難以起到有效的監管作用。《條例》是我國第一部關於軍服管理的行政性法規,解決了“有法可依”的根本性問題,對於加強和規範軍服管理,切實扭轉社會上存在的軍服管理混亂現象,維護軍服的專用性和嚴肅性,維護人民軍隊良好形象,特別是全軍換發07式軍服後的嶄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記:《條例》規範的重點內容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