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常選擇放起落架程序
徐勇淩還介紹,李峰在迫降過程中還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選擇了兩次非常規的操作。第一次是李峰在迫降時選擇了“正常放起落架”的操作程序,“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飛行員都會選擇使用緊急狀態下放起落架的程序”。徐勇淩解釋,應急放起落架的程序是左手握操作杆,右手拉起落架把手然後轉動旋鈕,而當時李峰為了能够保證自己始終盯住跑道,選擇正常放起落架程序,用左手直接放起落架。
迫降過程中打開減速板
第二個非常規選擇是在迫降過程中打開減速板。發動機停車後,由於飛機液壓很小,按照理論是不應該再開減速板的,但李峰還是打開了減速板。
提前80米開始著陸動作
徐勇淩介紹,李峰是在距離地面還有80米的地方開始進行著陸動作的。而按照常規應該在距離地面20米的地方開始拉杆著陸。李峰是完全按照標準的無動力飛翔狀態選擇開始著陸動作的時機。
徐勇淩解釋:“雖然當時飛機的速度比正常情況開始著陸動作時的速度大了80公里/小時,但由於飛機沒有動力,飛機速度減速也比平時要更快,所以最後飛機著陸時的速度與正常情況下的速度基本一致。”飛機著陸後,由於液壓不足,前起落架沒有打開,李峰在指揮員的指揮下,拉動了應急刹車,當速度降低到了180公里時,前輪也緩慢著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