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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彩霞案折射大陸教育公平還須反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18 10:33:49  


庭審結束,羅彩霞(右)走出法庭大門。她終於可以開始新生活了。
  中評社香港8月18日電/《澳門日報》8月16日載文《羅彩霞案折射大陸教育公平還須反腐》,文章說,大陸“羅彩霞案”等此類假學生案件近期被頻頻曝光,無論哪個“羅彩霞”事件都不是個人或一個單位就能完成的,可見腐敗的涉及面。要實現教育公平,還須打擊教育行業種種腐敗問題,堅固社會公平正義基石,切實保障平民百姓受教育權。摘要如下:

  中國大陸關注的湖南“羅彩霞被冒名頂替上大學”案,13日在長沙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雙方經庭下調解,被告王崢嶸賠償原告羅彩霞四萬五千元、原告撤銷其它訴訟。羅彩霞得到對於她來說並非小數目的賠償,更重要的是社會正義得以伸張,法律賦予公民的尊嚴獲得了尊重。

  2004年,湖南邵東縣應屆高中畢業生羅彩霞高考後,沒有被任何高校錄取,冒名頂替她的同學王佳俊卻被貴州師範大學錄取,並以“羅彩霞”的假身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2009年,複讀後考入大學的羅彩霞卻面臨因身份證遭盜用而被取消教師資格證書等一系列問題。

  據調查,這是一起由王佳俊父親、時任湖南省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王崢嶸策劃、利用個人關係違規獲取高考相關信息、偽造高考紙質檔案和戶口遷移證的冒名造假事件。事件被揭發後,曾被評為“全省人民滿意的公僕”的王崢嶸,被法院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與原犯受賄罪實行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4年。

  盜用他人身份和高考成績,冒名頂替上大學,之後又順利畢業、就業,簡直匪夷所思,成了現代版的“狸貓換太子”。回顧整個案情可以發現,當地高中、教育招生部門、大學等一系列維護高考制度公平性的重要環節,都為王佳俊及其家人製造“假羅彩霞”亮起了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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