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艦載機的選型使用設想
選擇艦載機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首先要看用艦載機解決什麼問題,是戰鬥、示威,還是保護航母。以美國為例,在20世紀70年代後期,艦載航空兵採用了F-14(最大起飛重量33.7噸)與F/A-18(最大起飛重量:空戰15.7噸,攻擊22.3噸)進行高低搭配使用。航母戰鬥群的防空主要由F-14A戰鬥機負責,它是一種變後掠翼飛機,被認為曾是當今世界上最佳的空中優勢戰鬥機和截擊機,用於航母周圍的制空。F-14A載有6枚最先進的雷達制導的“不死鳥”空空導彈,射程111千米以上。F-14A的雷達系統可以同時跟蹤24個目標,並操縱6枚導彈截擊高低空飛行的高速目標。機載的“麻雀”也是一種用雷達制導的空空導彈,射程46千米,導彈本身有抗電子干擾能力。F-14A飛機還載有AGM-88A高速反輻射導彈,該導彈用於破壞敵艦上的電子系統,特別是破壞與敵艦高炮和艦空導彈雷達交聯的電子系統。
靈活的多用途戰鬥攻擊機F/A-18既可擔任攻擊機為對海對地攻擊提供空中支援,又能迅速轉變任務擔任戰鬥機加強防空。其上掛載的“響尾蛇”紅外空空格鬥導彈射程約22千米,可用於近距格鬥。F-14飛機比較貴,而且兩種飛機的作用也不同,F-14主要用來保護航母,F/A-18主要用來攻擊。
進入21世紀,美國海軍提出了以F-18E/F(最大起飛重量30噸)與F-35B(最大起飛重量27.2噸)進行高低搭配的作戰格局,而F-35B以其低成本、多用途的特性,可以大量裝備,並執行多種任務。
俄羅斯的艦載機航空兵裝備有蘇-33重型艦載機(起飛重量33噸)和米格-29K(起飛重量小於20噸)。其中,米格-29K主要執行艦隊防空和攻擊任務。
輕型艦載機也是一些西方發達的中等國家海軍艦載兵的首選機型,如英國航母上裝備有“海鷂”(最大起飛重量11.3噸),未來裝備F-35B。法國的艦載機用“陣風”-M(起飛重量21噸)替代了“超軍旗”戰鬥機(最大起飛重量12噸)。
到2020年左右,中國周邊國家,如日本,印度尼西亞、印度等國將擁有比較先進的航空母艦,其艦載機可能就是F-35C,米格-29K等第三代戰鬥機改進型或第四代戰鬥機。因此,中國海軍航空兵在2020年前後形成裝備的艦載機應能對抗上述這些敵方飛機。也就是說,中國急需一種能夠大量裝備的、多用途的、作戰效能等同周邊國家主力戰鬥機的作戰飛機。(作者系中航工業沈陽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