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聯合早報:日本購買釣魚島不具國際法效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13 09:50:14  


中國公佈的領海基線
  中評社香港9月13日電/圍繞釣魚島的爭端呈現出白熱化的趨勢。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為實現釣魚島的“國有化”,與釣魚島的“擁有者”栗原家族正式簽署了島嶼的買賣合同,購買金額為20億5000萬日元。日方此舉引發了中國政府的強烈抗議。中國外交部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方不會容忍任何侵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徑;中方將根據事態的發展,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國家主權。但日本聲稱“不接受”中方對“購買釣魚島”的抗議,並將如期實施“購島”後工作。

  新加坡聯合早報刊登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副教授、牛津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羅國強的分析文章稱,對於日方“國有化”釣魚島的舉措,應當從(國內)私法和(國際)公法兩方面來衡量其法律效果,並將這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效果區分開來。

  首先,私法方面涉及的是不動產所有權問題,公法方面涉及的是領土主權問題,這兩種法律效果不可同日而語。

  在法律發展史上,所有權的概念可謂源遠流長,至少可以追溯到古羅馬私法,其含義是指財產所有者對於動產和不動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一種絕對排斥他人干涉的私權利,故而又稱“對世權”(right in rem),即指所有者能夠憑此權利對抗一切其他主體,反對任何對其權利的侵犯。今天很多國家憲法中“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也是源出于此。

  相比之下,主權的概念則是近代才提出的,通常認為《主權論》一書的作者、法國學者博丹(Jean Bodin)是這一概念的正式創造者。在國際法上,主權是國家最重要的屬性,包括對內的最高權和最外的獨立權;而領土則是國家行使領土主權的對象,及行使其他方面主權的空間;領土主權是國家主權的主要內容和表現,即指國家在其領土範圍內享有的最高的、排他的權力。領土主權具體包括所有權和統治權兩個方面,所有權是指國家對其領土範圍內的一切土地和資源享有佔有、使用和處分的永久權利;統治權是指國家對其領土及其領土內的一切人和事物擁有的管轄權。

  值得注意的是,領土主權中的所有權,並不是指國家或者政府壟斷其一切領土之私人產權,而僅僅是指領土屬於國家之一部分,國家能夠在其領土上行使公權力。實際上,私人財產所有權和領土主權隸屬不同的法律範疇,兩者並行不悖。

  由此可見,釣魚島作為不動產的所有權,與其作為國家領土的主權,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回事。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