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1
“巡航釣魚島增加法律依據”
中國社會科學院邊疆中心副主任李國強昨天說,從10日公布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領海基線,到11日印發領海基點保護辦法,這都是我國進一步應對日本所謂“購島”鬧劇的措施。
領海基點保護辦法中規定,保護範圍劃定後,各級海監機構將對保護範圍實施監督檢查,以切實維護我國海洋權益。李國強說,此次領海基點保護辦法公布,將使我國海監船只巡航釣魚島海域又增加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據,下一步,海監船只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對巡航釣魚島海域,在我國領海基點保護範圍實施監督檢查。
對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保護範圍的監視監測與評價”這一規定,李國強表示,對釣魚島來說,縣級政府未必有能力去監視監測,主要還是國家層面去做。“但列出這項規定,下一步就有可能向地方更多的撥款,既然去監視監測,就要有工具,應該更多地撥款給地方購置維護主權的船只、通訊設備等工具。”
分析2
“日政府不要指望中方退讓”
國家海洋局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張海文表示,根據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只有對該領土擁有主權的國家才有權力公布其領海基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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