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他國家沒有美國那樣的條件,艦載機形成作戰能力的時間要比美國長得多,通常需要2~5年時間。例如,法國“戴高樂”號航母於2001年服役,艦載主力“陣風”戰鬥機從2002年開始上艦訓練,直到2004年6月,法國海軍才宣布其艦載機具有作戰能力。
最極端的情況是俄羅斯海軍,“庫茲涅佐夫”號航母搭載的蘇-33戰鬥機是俄海軍第一種常規起降的固定翼艦載戰鬥機,由於缺乏經驗和軍費不足,俄海軍用了10年才掌握相關的起降技術。
航母上的艦載機並不只是戰鬥機,還包括反潛機、預警機、電子戰飛機等其他多種保障機型,它們都是航母作戰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例如,預警機能在幾百公里以外發現敵機及來襲的各種導彈,能夠通知編隊進行綜合防禦。如果沒有艦載預警機,航母在大洋上就會閉目塞聽,其戰鬥力將會大打折扣。因此,在信息化條件下,如果沒有保障飛機,即使有了艦載作戰飛機,也不能認為航母就形成了戰鬥力。
正因為如此,“遼寧艦”要形成初始戰鬥力,最關鍵、最基礎的環節是實現艦載機整建制上艦、起飛、降落,並具備戰鬥能力。為此,需要對影響艦載機作戰的設備進行反覆測試,艦載機飛行員必須反覆進行單項訓練及艦機協同訓練。
值得一提的是,艦載機的戰鬥力與飛行員的數量有著密切關係。西方國家一般是1.5個飛行員配一架飛機,這樣可以在戰爭環境下做到“歇人不歇馬”,從而提高艦載機出動的頻率,增強艦載機的留空作戰能力。
如何培養一定數量的艦載機飛行員,也是“遼寧艦”不容回避的一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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