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避免引發美國反彈
霍姆斯和吉原俊井認為,導彈核潛艇具有隱蔽性強、機動性好、續航力不受限等先天優勢,能夠降低遭敵先發制人的危險,不過,這些理論優勢不可能促使中國完全依賴核潛艇。從政治角度看,中國政府首先要確保對核武庫的有效控制,一旦潛艇部隊規模擴大,政府能否將作戰控制權下放給前方指揮官,是個必須嚴肅對待的問題。與此同時,中國要擴充核潛艇部隊,也要防止引發美國“劇烈回應”的風險,確保中美保持相對穩定的威懾格局。
要想使中國水下核武庫達到“兩全其美”的程度,的確是件棘手的事情。兩位防務專家進行了簡單的計算:如果中國擁有4艘各自攜帶12枚巨浪-2導彈(射程8000公里)的核潛艇,每枚導彈搭載3顆核彈頭,中國水下核武庫將擁有144枚核彈頭;如果中國部署6艘同型號核潛艇,每枚導彈搭載6枚核彈頭,則核彈頭總數將躍升至432枚,這種數量上的增長或許會引起華盛頓注意,甚至促使美方採取措施,繼續保持對華壓倒性核優勢。
霍姆斯特別指出,在可預見的未來,能從陸上和海上同時對中國核力量發動“先制攻擊”者只有美國,換句話說,中國核潛艇只需應對來自太平洋方向的威脅。與此同時,鑒於美軍攻擊核潛艇和航空反潛中隊的數量在冷戰後明顯減少,未來10年間,美國不大可能在削弱中國核潛艇的生存力方面有太大的作為,又考慮到美國在建的反導系統也難以攔截潛射洲際導彈,在此情況下,即便中國陸基核力量在首輪襲擊中全部喪失效能,中國只要有一艘配備多彈頭的導彈核潛艇存活下來,依然能展開破壞性極強的核報復。
從這個角度出發,兩位觀察家的結論是,中國可能更傾向於選擇英法模式(見參考資料)打造規模有限的核潛艇部隊,即在裝備可靠性過關的前提下,維持“最低核威懾”所需的4至6艘導彈核潛艇,其中兩艘時刻處在戰備狀態,即便一艘沉沒,也可保持另一艘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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