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軍派出相關力量協助公安、武警部隊完成重大活動安保任務。陸軍主要承擔防範恐怖活動、核化生爆檢測、醫療救援等任務,海軍主要承擔排除水域安全隱患、防範來自海上恐怖襲擊等任務,空軍主要承擔保衛重大活動舉辦地和周邊地區空中安全等任務。近年來,人民解放軍先後參加北京奧運會、國慶60周年慶典、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等重大活動的安保行動,共出動兵力14.5萬人,動用飛機和直升機365架、艦船148艘、雷達554部。
民兵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按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在地方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軍事機關的指揮下,參加治安聯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重大活動安保等行動。每年有9萬多人執行守護橋梁、隧道和鐵路線等任務。
駐香港、澳門部隊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部隊,依法履行防務職責。香港、澳門駐軍法規定,特區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駐香港、澳門部隊適時組織聯合海空巡邏和年度演習演練活動,參與特區政府組織的海上空難搜救聯合演習,圓滿完成北京奧運會香港賽區及香港、澳門回歸慶典活動安保任務。
維護海洋權益
中國是陸海兼備的大國,海洋是中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空間和資源保障,關係人民福祉,關乎國家未來。開發、利用和保護海洋,建設海洋強國,是國家重要發展戰略。堅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是人民解放軍的重要職責。
海軍結合日常戰備為國家海上執法、漁業生產和油氣開發等活動提供安全保障,分別與海監、漁政等執法部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建立完善軍警民聯防機制。協同地方有關部門開展海洋測繪與科學調查,建設海洋氣象監測、衛星導航、無線電導航及助航標誌系統,及時發布氣象和船舶航行等相關信息,建立和完善管轄海域內的航行安全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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