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5日電/文化評論者南方朔今天在台灣《中國時報》發表文章指,日本齋藤代表的“台灣地位未定論”,引發一陣風暴。“台灣地位未定論”,其實早已是個舊題目了,而且始作俑者不是日本,而是老大哥美國。因此談這個題目,只把日本拉來當箭靶,雖是齋藤強出頭惹禍,但只打分身卻忘了本尊,多少仍算是搞錯了對象。趁著這個時候,把“台灣地位未定論”這本帳算一算,而不是鬧一鬧即草草收場,或許才是我們應有的態度。
其實,台灣地位從來就不曾有過問題。台灣在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曾被武力割讓,但抗戰起,中國即宣布廢除一切對日條約,而後經一九四三“開羅宣言”,一九四五“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投降書”,都明載台灣的歸還中國。這乃是“台灣光復”的法理依據。
不過,我們也必須知道,美國從十九世紀起就有圖謀台灣之心,只是未曾等到機會而已,這方面的研究早已車載斗量。但自韓戰爆發,美國自認逮到機會,遂開始炮製台灣由美國或聯合國託管之計畫,由於當時美國正軍事占領日本,日本形同附庸,於是遂有了一九五一年由美國主導,日本附和,其餘特定四十九國背書,但中國卻未參加的所謂“美日舊金山和約”。在該所謂“和約”裡,它只說日本“放棄”台澎西南沙,卻不寫明“歸還”中國,其目的就是要配合整個五○年代對台灣的顛覆計畫,俾製造出一個非“國民政府”的附庸政權。“美日舊金山和約”,在國際行為上乃是炮製出來的“假條約”,它完全不具正當性,甚至炮製的主要策畫人,當時美國助理國務卿魯斯克(Dean Rusk)後來在回憶錄裡都自承:“這些程序規則是蠻橫的,想起我自己在這些會議策略中所扮演的角色,使我臉紅!”
因此,由美日舊金山和約而延伸出的“台灣地位未定論”,乃是美國自己都覺羞愧的“假條約”,它也是強權自認的超法律行為,這種炮製行為在美國外交史屢見不鮮,“台灣地位未定論”不過是一例而已。由於它是如此荒誕的強權鬧劇,才有一九五二年的“中日雙邊和約”。
不過,儘管“美日舊金山和約”是炮製出來的假條約,但當時“國民政府”實力虛弱,因而美國國務卿杜勒斯還是利用該條約達到了威脅的目的。杜勒斯告訴當時“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顧維鈞:“如果美國把台灣單純地看做中國領土,美國派遣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便師出無名。”這也就是說,它儘管是個假條約,但透過這種說辭,美國還是達到了將台灣納為“被保護國”的目的,它一直延續到一九七九年的“台灣關係法”,以及二○○四年美日“二加二會談”將台灣納為日本“周邊有事”的武力干涉範圍。台灣成為美日武力範圍,乃是今天台灣出現“台獨”與“獨台”的原因。“台獨”是成為美日“被保護國”並改變“國號”。“獨台”則是承認被保護但不改變“國號”。這已可看出“台獨”與“獨台”間的相似性了。
隨著兩岸的發展及理性化,許多問題都已出現了新契機,在這樣的時刻,除了兩岸必須更努力致力於和平發展外,美日這兩個老大哥,也該自行改變,別再動輒將歷史舊倉庫裡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美日舊金山和約”這種已淘汰掉的東西搬出來,意圖對台灣製造紛爭與擾亂,或許這才是真正有利亞洲應有的態度! |